福建: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024-12-06 04:51:01  阅读 940  评论 0

摘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2022年拟在我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民航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福建: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民航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2022年拟在我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民航飞行学员。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数为准,飞行技术专业学制为本科四年。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以及民航飞行学员选拔条件和要求(具体信息可在相关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相关院校报名。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院校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报名表可从招生院校官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招生院校联系方式

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联系*:0838-5182078,5182181

院校网址:http://zsc.cafuc.edu.cn

2.滨州学院

联系*:0543-3194990

院校网址:https://www.bzu.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在闽招收民航飞行学员的宣传动员、报名推荐、设点初检(初检安排见附件)等工作;组织协调各招生院校有序开展宣传初检,不得扰乱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督促招生院校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不得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制定初检工作方案,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服务和便利,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初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福建省2022年民航招飞初检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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