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条件:
1.必须达到考生第一志愿学科门类(按学科代码)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A类线)。
2.拟调入的专业和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必须在一级学科门类内,且考试科目相近。

调剂程序:
1.考生下载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2.将申请表连同成绩单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申请材料寄往所要调剂专业所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为: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邮编510631(法学院、公管学院、经管学院、体育科学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光电学院等学院地址为: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XX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收,邮编510006(请在信封上注明:XX专业调剂生)。
3.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调剂登记,否则不予调剂。
4.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研招办审查。
5.我办向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发调剂函,对方接收并向我办寄发同意调出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及考生初试试卷)。
6.安排复试。
⒎若复试前考生初试试卷未寄出的,复试通过者,我办再次向第一志愿单位发调阅试卷函,对方最迟必须于4月30日前寄出调剂生的初试试卷,才能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006年我校接受硕士研究生调剂的专业:
学科门类
需要调剂专业
哲学
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经济学
各专业
文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理学
物理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数学、动物学、生理学、科学技术史、光学
工学
光学工程、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应用化学
管理学
教育经济与管理、图书馆学
2006年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考生向外调剂办法
调剂程序:
一、考生自己联系调剂单位。
二、联系调剂单位成功后提交材料:
1.初试成绩未上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要求(即我校复试分数线),但达到B类、C类复试要求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调剂申请书、调剂单位出具的调剂函。
2.初试成绩上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复试要求(即我校复试分数线),但未被我校确定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调剂申请书、调剂单位出具的调剂函。我校复试名单未确定前,还必须出具报考专业导师组长同意调出意见。
三、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调剂登记,否则不予调剂。
四、我校研招办向调剂单位研招办寄《转第二志愿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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