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4-10-20 11:45:01  阅读 919  评论 0

摘要:2019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分数线也会在3月份陆续发布,大家需要开始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已经有院校开始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

2019考研初试成绩已经公布,分数线也会在3月份陆续发布,大家需要开始积极准备复试。目前已经有院校开始陆续公布复试方案,研招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供大家复习做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1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学校相关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非全日制硕士复试另行通知。)

二、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已下达给学院的全日制硕士招生指标数为141个(该指标数含第二次奖励指标,不含“少高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已录取推免生人数91人。

三、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贵文

副组长:严薇、周滔

成员:葛毛毛、叶堃晖、向鹏成、竹隰生、马智利、叶晓甦、张巍、毛超

秘书:杜永群、毛翔

2、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各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3月12日09:00后登录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qu.edu.cn/)“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书打印”系统中下载本人的复试通知书,我院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9年3月15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学院305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及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复试费150元/人,加试考生再加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费100元/人。复试费用将在资格审查时缴纳。

4、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52019年3月15日(周五)晚上19:00-21:00,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重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加试时间及地点届时通知。

62019年3月16日-3月17日全天分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每天上午8:30开始,分组情况及具体地点届时通知。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本校应届生除外),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并空腹于2019年3月18日-3月27日(每天8:00—12:00)在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体检(其他时间直接联系校医院)。

8、复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专业综合面试占50%(5位面试老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最终成绩计算规则: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

4、根据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按最终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加试科目中任一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26260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 联系电话:023-65126260。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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