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4-10-20 21:40:02  阅读 439  评论 0

摘要:江西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MBA复试原则与办法详见MBA中心网站)。一、组织措施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察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

江西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布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方案(MBA复试原则与办法详见MBA中心网站)。

一、组织措施

江西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察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室、研究生学院、校医院、各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成。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

2.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室、研究生学院的领导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分配本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细则,指导各硕士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4.各硕士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硕士学科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硕士学科领域的5-7名导师组成,具体负责该硕士学科组的复试工作。

5.外语学院成立外语听力、口语复试工作组。组长应由分管研究生外语教学的院长担任,每个复试小组的副组长应由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成员由2-3名教师组成。

二、复试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录取政策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进行差额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75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含MBA)招生计划275人。

2.各学科专业一志愿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MBA除外,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复试合格者原则上均按公费录取,调剂为全日制专业学位者均按公费录取; 调剂为学术类型者根据其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的排名情况,确定公费录取名单。

4.各硕士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类别的分配由研究生学院制定,复试要求与标准由各相关学院和硕士学科点确定。

5.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公布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学科专业排序(一志愿、二志愿考生分别排序),并确定录取类别。

三、复试内容

1.全校统一安排的内容

(1)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2)体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外语听力、口语综合测试:口语、听力测试每考生10-15分钟。(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抽选,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外语听力、口语的测试主题和范围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为了探索研究生英语复试内容和方式的改革,学校今年选择文法学院各硕士学科点考生在英语能力复试时,增加英语笔试的尝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4)专业加试:同等学力(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考生还需参加两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点击查询,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各学院复试安排及要求

(1)专业综合面试(与学科复试小组交流,考生可提供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相关证书及论文等支撑材料);

(2)专业笔试(共两小时, 含专业外语30分钟);

专业笔试出现选考科目时,考生应将选择的考试科目在复试报到时到所在学院登记。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点击查询)

四、总成绩的计算与录取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文法学院各硕士学科点为26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为60分),其中专业笔试70分,专业外语30分,综合面试6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40分。

2.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可以只计算统考科目的成绩,具体计算办法由各学院制定。)

3.资格审查、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课程的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文法学院各硕士学科点的考生低于145分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低于16分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为自筹经费类别,文法学院各硕士学科点的外语笔试成绩低于25分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为自筹经费。

五、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集中复试时间4月6日至4月8日,复试安排请查看研究生学院网站的招生复试专栏。

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2号楼。

六、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室:0797-8312023、8312457,E_mail:jxryx@tom.com

研究生学院:0797-8312730,E_mail:39059824@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饶老师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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