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奴才非狗
狗奴才不是狗,人皆知之。可偏有人用此卑称,让人,虽说是奴才毕竟还是人,戴上一顶不伦不类的帽子。这古装帽子,比那二十世纪的黑五类或者黑九类的帽子还令人糟心、痛心。
奴,这一另类,据说是从汉朝开始,犯了死罪的人,全家——包括眷属、仆人,有时还连着五服、九族,全沦为奴。男奴女婢,而且代代相传,子承父业,除为国立奇功建大业者外。而奴才之称呼,却从清代开始。初为皇帝的宦官们,也就是那些阉割过,不能传宗接代的臣子们,在皇帝面前的卑称。后来,才演变为其他官员在皇帝老子面前的谦称。再后,便连一般奴仆,也在主子面前自封奴才。当然是有钱有势的主子面前。

至于狗奴才之谓,则实在无从查考,是从何朝何代、何年何月、何日何时开始的。翻遍万卷书也查不到。
中国的奴仆和西方的奴隶,其性质本几乎无异,没有自主权,没有人权。他们的身体、劳动力、智慧、生命,以至他们的子孙后代,都隶属于主人所有,打、卖、送、杀,全任主人所欲,西方名曰奴隶。可奴才之称,却是古老的中国所特有。
西方的奴隶是一种隶属关系,战败被俘,于是隶属于战胜者。而奴才,则是奴之才,无用之人,永远只能为奴之才者。况且,如此之受凌辱称,他们还心甘情愿,津津乐道,开口奴才闭口奴才,世界绝无仅有。当然,那心里的想法却是不得而知的,谁也不是人家肚子里的虫子。
古希腊寓言家伊索,也身为奴隶,但常以寓言形式,以其伶牙俐齿与主人抗争。针锋相对,反唇相讥,虽然最后还是被主人所杀,但主人毕竟还曾输给过他几分,还曾心服口不服的敬过他几分。
狗奴才这个称呼,一般倒不是主人对其所称,奴才那么地为主子尽心尽力、尽忠尽孝,主子也不忍心那样地称呼他们。除非烦了、气了、急了、不如意了,才会蹦出一声:狗奴才。主子是爱着他们的。
宣统皇帝让革命军赶出了金銮殿,奴才们已不拿皇帝老子的俸禄,本不必再卑躬曲膝,可过了许多年,还有遗老遗少们,袭用老谱,一见面,还舍不得口称奴才点头哈腰的福份。
百年已去,老一代奴才全已命赴黄泉,这才再没人那么谦称了。他们的子孙,自然不必再承受那凌辱的称呼,但有没有人留着其遗传基因,便实在没法知道了。
好好的人,竟有人称之为狗,也太不公平了。有些人本是不满那家人的主子,在他家主子那里受了气,却又不敢直接在那主子面前发泄,便出得门时,骂人家奴才一句:“狗奴才!”拿人家奴才出气则甚!
再则,人家的狗也委屈。狗为主子管家看门,本是应尽职责,是狗便责无旁贷,当仁不让,吃了人家的,用了人家的,断然是要为人家效劳的。狗用狗眼瞧人,也理所当然,天性使之,总不能借来你们这些客人的眼睛看人,你肯借吗?然而,本来“狗”是它们正正当当的大名,偏要拿去与奴才串在一块。气煞耶。
狗还常常是人们的伴侣与宠物,尤其太太**们喜欢它,太太**们还给它取着好听的爱称,什么露露呀、贝贝呐、丽丽哪。遇上这等不讲理的客人,狗也觉得是倒了八辈子霉。狗奴才虽是骂人,不是骂狗,如之张冠李戴,它们听了也疙疙涩涩。为什么不叫猪奴才、马奴才、牛奴才,偏叫狗奴才,那狗一定恨不得汪汪几声,把那些人吓个屁滚尿流。怕人骂曰,狗咬耗子多管闲事,才只好罢了,罢了!
公孙龙曰:“白马非马”,又说:“白命色,马命形,形色各不相干”。公孙先生的逻辑属简单逻辑,虽非天衣无缝,但他指出了白马与马的区别,其逻辑在那几千年前,贡献当谓巨大。狗奴才非狗,如此说来也合公孙龙的朴素逻辑,如果滴水不漏的,列出狗和狗奴才的共同与不同处,便更无可挑剔了。
依理而论:说和做,做是主要的。让人看成奴才,或背地里骂着,只要自己摆正位置,凭天理良心办事,便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树正不怕影子斜嘛。
既然自己的归属不在自己,自己的身体、劳动力、智慧该给主人,按情按理,应该会得到谅解。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只是,但为奴,却不要为奴才便是。那些人前半边剃得光光的,没挡住太阳,后脑勺又拖着条长长辫子,时间长了,自然,便把脑袋晒昏了,把脑袋拖昏了,所以稀里糊涂、昏昏沉沉。也叫人家同情。
伊索,古希腊著名寓言家,主人家里的奴隶,他既听之于主人服从于主人,又针尖对麦芒。曲径通幽,不能说不是种为人之道。奴隶没有了,奴才没有了,至于狗奴才更是早早的就没有了,跟随着满清皇帝去西天极乐世界享福了,那称呼也一块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千千万万不要再让人想起这样难听的名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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