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年12月30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此《关于2016年下半年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和《2016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公告》中执行的“体检标准”应变更为: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各位考生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询到《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官网地址为:http://www.scs.gov.cn/。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四川公务员考试警察体检标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