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资格复审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2024-12-08 13:15:02  阅读 192  评论 0

摘要: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

可以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在学校要求报刊上进行登报声明之后 ,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

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另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公务员资格复审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

2.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其他教育序列的2017年毕业生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阶段提交。

3.资格复审时仍为事业、国有企业单位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满已到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就职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期未满仍在聘或服务期满续聘在原单位的四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果大学毕业证原件丢失了的话,是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你可以去你原毕业学校去申请补发一个《毕业证明书》,内容与毕业证是完全一样,只是标题多一个字“明”字,地位等同于《毕业证书》。

到时候就可以直接报考公务员。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公务员资格复审毕业证书丢失怎么办】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484923.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34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