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测笔试成绩怎么算

 2024-12-08 13:15:02  阅读 525  评论 0

摘要:(《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职测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职测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如何计算

省考笔试成绩怎么算的

一般省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职测笔试成绩怎么算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1、一般岗位

这里的一般岗位也就是只考行测和申论的岗位。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般岗位只考行测和申论,即:笔试成绩=行测+申论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行测+申论)*50%*50%+面试*50%

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先乘50%。

2、特殊岗位

这里的特殊岗位指的是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8个非通用语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25%+申论*25%+外语水平测试*50%

②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25%+申论*25%+专业科目笔试*50%

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4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30%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以上就是高顿公考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的国家公务员笔试分数计算方式的相关内容,大家可进行参考,也可在平时的练习中计算自己的分数,好了解自己的情况。

两种计算方法:

一、第一种情况考生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测+申论)/2*50%+面试*50%) 因为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除以2。

二、第二种情况考生除了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1、7个非通用语职位: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2、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公务员考试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除此之外,以下几类人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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