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

 2024-12-08 22:57:01  阅读 493  评论 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当地公务员招录机构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司法警察通过招录考试被录用后,要到相关的所在省的警察院校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法院司法警察工资由基本公务员工资+警衔工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当地公务员招录机构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

司法警察通过招录考试被录用后,要到相关的所在省的警察院校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法院司法警察工资由基本公务员工资+警衔工资构成,基本公务员工资各地区不均,这里不再赘述。

扩展资料:

简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指令,对违反法庭规则,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予以强行带离,执行罚款或者拘留。

百度百科-法院司法警察

公务员 司法警察都需要考什么

考警察方式如下:

考警察不是必须是警校毕业的,每年的省考就有许多警察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就可以报。而且西部地区警察岗位有许多大专以上不限制专业的岗位。

1.参加本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警察岗位。警察是公务员的一种,当警察的前提就是公务员,否则都是协警,事业编警察也不是正式意义上的公安民警。

2.省考公务员时,许多基层派出所民警要求很低,大专以上不限制专业,这就不需要你是警校毕业或者警察侦查岗位或者刑事技术岗位,你就是学机电一体化、模具、材料、工程造价等专业都可以报考。

3.国考公务员岗位也有警察岗位,以前铁路公安局就属于国考公务员岗位,只要符合岗位要求就可以。

4.监狱警察也是省考的岗位,要求也比较低。在西部省考中也是大专以上不限制专业。监狱警察也是警察。

不过警察大专以上不限制专业的岗位竞争还是很激烈的。以前监狱警察出现过300:1的结果,其实就是因为限制比较宽泛。

5.法院和检察院的法警,这也是警察,只是工作范围不一样。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一、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1、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2、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3、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二、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

1、4:

1、5:

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扩展资料: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录用的司法警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司法警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二条 调任、转任到人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应当符合担任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经过司法警察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或者晋升职务、授予或者晋升警衔。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警察职务序列,分为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警用标志,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携带人民警察证。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简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录用的程序】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490755.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85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