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戒毒所是啥单位

 2024-12-08 23:48:01  阅读 863  评论 0

摘要: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的单位。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第二类是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的场所,是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

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的单位。

中国的戒毒所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强制戒毒所,由公安部门主管。第二类是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司法部门主管。第三类是戒毒医疗机构,由卫生部门主管。

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的场所,是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一般戒毒所都配备有相关的戒毒药物,相关的医护人员。戒毒所的分类主要有自愿戒毒所,社区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青海西宁戒毒所是啥单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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