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岗位年龄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下,部分放宽至在40周岁以下;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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