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工资

 2024-12-09 15:00:02  阅读 122  评论 0

摘要:为适应我区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9〕94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一、社区工作者的范围社区工作

为适应我区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9〕94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社区工作者的范围

社区工作者定义为,在本区居民区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由各街镇承担全部经费保障和统一管理使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闵行区社区工作者管理细则工资

下列人员可以纳入社区工作者范围:

(一)居民区就业年龄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包括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事业编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居委会成员、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干事。

(二)各街镇所属“中心”: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包括为老服务、困难群体服务、残疾人补助、人口图像信息采集、劳动关系调解等条线);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3.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包括城管、水务、规土、安全、环保、房屋管理等);4.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包括邻里中心、党群、志愿服务、老干部、统战等);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包括人民调解员等);6.经济管理中心;7.农技中心等“七中心”所聘用的专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各街镇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人员、基本管理单元“两委一中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各街镇机关科室及内设机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外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社区工作者的职责

社区工作者根据岗位分工和所在机构或者组织的安排,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推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协商,促进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三)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助做好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公共管理、社区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对各街镇和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五)完成所在机构或者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方式

社区工作者采取选任纳入、招聘纳入、直接纳入三种配备方式。凡正式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的人员,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

(一)选任纳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事业编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全日制成员,符合条件且考核考察合格的,经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

(二)招聘纳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各街镇社区工作者出现岗位空缺时,提出招录需求。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度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按规定程序,采取考试、面试和体检政审等考核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公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各街镇可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2.招录程序

全区建立统一招录平台,原则上每年招聘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基本招录程序如下:

(1)各街镇确定拟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数量及录用条件,报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街镇负责本辖区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3)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统一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各街镇组织安排面试,根据笔试40%、面试60%占比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第二轮面试。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各街镇将拟录用人员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及时更新社区工作者人员信息库。各街镇对拟录用人员下发录取通知书,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及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各街镇建立试用期筛选机制,进一步予以考察。

(三)直接纳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直接纳入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士官(兵)、残疾劳动者及大学生村官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定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享受相应待遇。

四、社区工作者的岗位等级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合理设置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工作人员三类。中心负责人岗位按照不超过中心社区工作者人数的10%设置,主管岗位不超过20%设置。

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岗位等级随着岗位晋升、工作年限增加、能力素质提高相应提升。工作人员可为1—12级,主管可为4—15级,负责人可为7—18级。(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基本工资系数表)

五、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保障

社区工作者实行基本保障和考核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基本保障部分按月按标准发放,考核激励部分由各街镇统筹使用,重点向“急难繁重”岗位倾斜,体现绩效激励导向。

基本保障的工资部分根据所对应的岗位等级确定,为年收入的70%左右,包括按标准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月发放。考核激励的工资部分根据工作情况,经考核后确定,为年收入的30%左右,包括按考核结果发放的绩效工资及加班费等,按季或者按年发放。年终奖励以年度考核合格为基础,同时结合单位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以加发不低于10%的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足额发放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可以扣发不超过50%的年终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年终奖励。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内,工资水平可按相应等级的80%确定。

闵行区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随着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疗休养、年休假、继续教育(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福利待遇。

六、社区工作者的额度管理

社区工作者额度根据社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幅度、居民区规模和工作需要核定。实施总量调控,对不同类别的社区工作者分类确定,加强额度管理。额度由区民政局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编随事转”原则,区民政局根据不同岗位社区工作者工作量的变化,对额度进行核增、核销,在额度总量内进行平衡调整。

区民政局对各街镇配置额度在3年内无使用进度的,实行一定比例的控额管理,控额额度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主要用于全区政策性安置,视情况需要下达。

具体额度核定原则如下:

1.每个居民区一般配备4-9名社区工作者,超过2000户的居民区,每多400户可增配1名社区工作者。居委会筹备组额度可以按该居委会核定额度的1/3先行核增,新成立居委会额度在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后予以完全核增。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额度按照《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上海地方标准(DB31/T 467-2018)核定,其余中心、机关和基本管理单元额度综合各街镇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幅度、工作受理量等因素,坚持精干高效、科学合理、集中管理等原则进行核定。

居民区退休返聘人员数量不再占用居民区社区工作者额度,其薪酬待遇不再纳入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

七、社区工作者的用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统一由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与社区工作者签订。社区工作者实行街镇“块属、块管、块用”。各街镇应当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退出情形。

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依法选举产生的居委会全日制成员,原则上劳动合同期限与任期一致,一届一签。合同期满终止后,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继续连任的,在选举完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形式、期限、终止与首次签订形式一致。招聘纳入与直接纳入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退休的,由各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社区工作者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

八、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以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区分岗位职责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其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从事窗口受理和审核的社区工作者考核,根据受理中心标准化管理应用系统中绩效管理设定标准执行;其余中心、机关及居民区的社区工作者的考核标准由各街镇自行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调整岗位、等级调整、奖励惩戒、解聘续聘等依据。对于考核基本合格与考核不合格人员,应采取约谈的方法进行教育,后期应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督导或加强培训。

各街镇党(工)委应制定考核细则,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细则报区民政局备案。

九、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发展

鼓励引导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现通过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逐年递增。树立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增强实务工作技能,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具备相应实务能力的社区工作者,被聘为助理社工师、社工师或者高级社工师的,可以按照相应的专业水平确定相应薪酬等级。

十、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通道

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通过公开招聘、竞聘等方式,有计划吸纳优秀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表现突出的一线社区工作者予以适当优先考虑;定期安排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轮岗交流,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十一、社区工作者的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建立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全覆盖,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实现社区工作者精细化管理。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的基本情况和劳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违纪惩戒等情况。

十二、社区工作者的激励表彰

在参评各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员、“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时,应当给予社区工作者一定比例。通过一些选树平台,挖掘一批先进典型。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区工作者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展现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三、社区工作者的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1.对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在任期内依照法定程序被免职或者罢免的;在任期内所在居民区党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被撤销或者合并的;任期届满在换届选举中未能连任的;其他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2.对于非选任的社区工作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其他符合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中相关退出情形的。

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情形的,应按规定向社区工作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费用不纳入社区工作者薪酬总量。

本细则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10日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闵行区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试行细则》(闵府办发〔2015〕62号)同时废止。

问题一:想进社区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另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也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8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50元。 由此计算,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3.4万元左右。在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任职人员“ *** 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目前,北京社区工作者的招录对象为,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北京城镇户口市民,应届毕业生则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就像律师需要有律师资格证书一样。但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或者说还不完善,社工证照制度还没有建立,只是在上海等地有了社工资格认证,而社工协会、民政部等在今年九月份将实施首次社工资格认证考试。

社区工作者不算公务员,要成为公务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成为社区工作者则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

问题二:在社区工作需要什么学历啊? 在社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性质分2种,1种是通过居民选举出来的工作人员,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就可以了。还有1种是通过招聘考试进入社区的工作人员,学历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不一样,但是最起码也要高中以上的。另外:社区自己是不可能招人的,只有街道、乡镇或区级部门才会有这种招聘,而且现在进社区很难,社会工作者考试不是必须考的,但是如果能有这种证书就更好了,对进社区后的福利待遇提高有帮助。

问题三:社区工作者的素质要求有哪些 社区工作者处在基层工作第一线,工作特点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其所作所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和 *** 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

是在政治素质方面,要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是在思想素质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工作价值观,以爱岗敬业、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社区工作;

是在工作作风方面要坚持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认真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为民排忧解难。同时,要养成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做好社区工作.

是在业务素质方面,要刻苦学习社区建设的基本知识,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索和积累社区工作经验,具有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的思维能力;五是在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方面,要热情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循私情,坚决 *** 不正之风,维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

问题四:社区考试有哪些条件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点击查看》》》2015陕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公告

2014陕西社区工作者招聘2500人招聘公告发布时间是8月18日,报名时间是9月11日―9月16日,笔试时间为10月25日,笔试内容以《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和《2014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为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你可以参考下2014年的社区招考条件:

应聘人员条件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4年9月10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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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五:做一名合格的社区工作者有哪些要求 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社工,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品格、责任心、勇敢、善良、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过硬、坚持原则、善于发掘并整合社会资源、寻求社会支持系统。认可社工的价值理念,自己要喜欢这个职业,才能做个好社工。所以要做一名合格的社工,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想做一名合格的社工,需要具备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因为这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职业。做社工光有人格魅力是不够的,怎样做好一个合格的社工需要探讨的问题有很多很多。面对一个收入如此微薄且正在发展中的职业时如果没有爱心、 *** 、热情、没有动力、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做不好的。

新时代的社区与以前的居委会已今非昔比,随着工作重心的下沉,社区正在不断承接延伸下来的工作,出现“千条线万条线,汇成社区一根针”的局面,社区作为和百姓之间的“桥梁”,作用和地位非同一般。从社区的发展历程中,它折射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发展道路,展示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和翻天覆地的变化。

社区作为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作为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它的工作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党的 *** 指出,现阶段,中国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建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需要全中国人民共同努力。社区要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需要社区细致的工作,完善的服务,为老百姓创造和谐、温馨、便利的居住环境,开创社区为民服务新天地,把社区建设成为凝聚人心、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理的阵地,营造一种健康向上、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使社区能够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园、青少年欢乐学习的课堂、失业人员解除后顾之优的阵地、困难人群提供优厚保障的家园。

同样,毋庸质疑,新形式和新时代下,社区工作内涵更深、要求更高。我们作为新形式下的社区工作者,要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身工作好坏的标准,我们要以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

总之,社区的工作平凡而又琐碎,可它又与居民的生活联系最密切,实践中,我们深深感觉到,把党的温暖送到社区居民的心坎上,责任之重大,正是秉承“居民利益无小事”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我们才能真正做好服务居民的工作。

问题六:社区需要什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 *** 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 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

问题七:2014社区招考的条件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陕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目前还没有发布,社区考试是全省统一考试的,公告一般会在8-9月份发布,一般会在10-11月份考试,请您耐心等待,建议您参考2013年陕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大纲进行复习,2013年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基础知识、社区法律法规等。2013年陕西社区工作者考试公告中的应聘人员条件为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比对,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考试成功!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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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社区专员考试对年龄有什么要求 有年龄限制,一般是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但各地各岗位不同,年龄限制条件也略有不同,还要根据具体的报考条件。

附:

2015陕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公告

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 *** 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经省 *** 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我省84个县(区、市)招聘2042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各县、区、市招聘计划附后)。

二、应聘人员条件

1. 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3.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4日至1997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4. 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

三、聘期待遇

(一)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1.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2.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

工作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 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二)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三)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1100元,副主任每月800元,委员每月600元。

四、方法步骤

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问题九:你好我想报考社区工作者请问具体要求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般的,社区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到手工资为两千多,年终可发放奖金。

区考试时间不固定,2014年长春市社区考试时间基本集中在9-12月份,但从公告下发到笔面试结束只有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如果想考社区,还需提前备考学习。

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来说,没有编制,一般的社区都是实行聘任制的,合同到期可以续签也可以离职,对以后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没有任何影响。

社区笔试主要考察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个别公告还会考察社区建设、社区工作知识、党建知识和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社区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谈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相较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社区考试会更简单一些。

您可以关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

您可以关注中公教育网站,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十: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需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设立社区居委会,需要具备三个条件:大多数居民和驻社区单位,有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要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常住人口达3000户以上;新开发区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老城区办公服务场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上,并有基本的办公设施。凡需成立社区居委会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广泛征求当地居民和驻社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核,由区(县、市)民政局核准后,报区(县、市)人民 *** 审批,当地 *** 审批后,方能成立、撤销、合并社区居委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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