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动手打人 辱骂 威胁等 该如何处理?

 2024-12-10 09:57:01  阅读 308  评论 0

摘要:*** 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动手打人 辱骂 威胁等 该如何处理? 《公务员法》规定,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许可权和程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七)遵守纪律

*** 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动手打人 辱骂 威胁等 该如何处理?

《公务员法》规定,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许可权和程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公务员上班期间打架,要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以及各自的态度确定承担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且能承认错误态度较好的,一般可批评教育。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可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伤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

辱骂殴打 *** 工作人原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 机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故意动手打人 辱骂 威胁等 该如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计划生育, *** 工作人员动手打人,应该是那级部门管

有两种管理,一是报警,警察调查后报纪检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处罚。二是直接去纪检委举报。

工作人员多次错误该如何处理

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他还出错,证明不是他的失误而已了,而是他的能力问题了。

工作人员吸毒应该如何处理

先劝说对方 如果对方还是执迷不悟 请报警 进行强制戒毒

如何投诉护照办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一般行政单位都设有投诉部门,或投诉信箱的,可以实名投诉或匿名投诉。

骗子冒充 *** 工作人员诈骗如何处理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财,其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两个法条规定,即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刑法理论中的法条竞合,对此应从一重罪处罚。因此,参照其情节选择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中处罚较重的一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部门的工作人员态度特差怎么投诉啊

对于公务人员工作态度恶劣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许可权决定。

工作人员无故缺勤如何处理

通常来说,无故不来上班的为旷工,劳动法规定-连续3天旷工或一年内累计4次的可以开除。但这些一定要写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并告知员工知道。否则为未尽告知义务。

在办公室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犯法吗

若性岳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就涉嫌构成诽谤或侮辱罪。若情节显轻微,只是属于一般的谩骂行为,那就只是在批评教育的江阴畴了。

您好,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我国《刑法》分别对于妨碍公务罪的认定和处理作出明确的解释,具体如下:

妨碍公务罪的认定

(一)审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方法”。法律只规定了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必要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但“暴力”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妨害公务罪,我国刑法在条文上未明确规定,也未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就需要办案人在对法律和政策的理解上持有公正、合理、严谨的执法态度。笔者认为,“暴力”行为,至少应造成对方(执行公务的人员)人身伤害的后果,或虽未造成人身伤害但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政治影响。倘若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只是谩骂、吵闹、推搡等轻微行为,或虽使用暴力,对执行公务有一定妨害,但未对执行公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后果,不能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一方行为人不服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而与之发生冲突的案件或处理行为人酒后滋事,对其进行管理时发生冲突的案件,行为人所使用的暴力并不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而是泄愤或报复等目的,也不宜按妨害公务罪处理;行为人使用暴力,造成执行公务人员人身伤害轻微伤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可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二)审查被妨害公务的执法人员是否严格依照法律执行公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或其家属。实践中,有时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即使执行公务的内容合法,但执行的形式不合法,也很难说这是“依法执行公务”,因此笔者认为即使这时行为人实施了妨害公务的行为,也不应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另外,笔者在办理妨害公务案件中还发现办案民警执法手段简单,使原本不应发生的妨害公务案件时有发生。如对于邻里、夫妻间的纠纷,办案民警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稳定双方的情绪,在社区或当事人亲属的帮助下化解矛盾,而不应不问原因一律将当事人带到公安机关处理,激化矛盾,因此在审查中需对上述情节综合考虑。

(三)是审查认定中应注重复核证据。妨害公务案件中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而受侵害人的陈述大都千篇一律,仅凭这些证据很难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此,检察机关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应对受侵害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应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复核,重新询问受到不法侵害的执法人员。没有现场群众的证言,没有非利害关系人的证词,只有公安机关一家证据和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不应轻易定罪。

妨碍公务罪的处理

妨害公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你现在可以看手中的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则到期会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则在十多天后会转为逮捕,后按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直到审判,执行,服刑完毕后才放人。实践中定罪量刑的可看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揭发、检举、立功、主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按你所讲,如条件允许,可委托律师辩护,可争取轻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家公职人员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和谐和长治久安进行执法活动,对于人民来说是一件有益的事情。不应该去以暴力或者是其他手段阻碍公职人员的执法活动。除了在执法活动中,一些特殊情况下不是作为公务人员办理事务也可能会认定为这个罪名。所以了解新刑法中妨碍公务罪怎么去认定和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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