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公务员要不要交纳违约金

 2024-12-10 17:45:01  阅读 232  评论 0

摘要:1、(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当适用《合同法》调整,所以:你不去三方协议中约定的企业上班是否要交违约金,要看三方协议中是否有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要交;(2)你可以直接上班当公务员,但肯定有违反三方协议的约定,这就是违约,应当按协议

1、(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当适用《合同法》调整,所以:你不去三方协议中约定的企业上班是否要交违约金,要看三方协议中是否有约定,如果约定了违约金要交;

(2)你可以直接上班当公务员,但肯定有违反三方协议的约定,这就是违约,应当按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的,不用交纳违约金。

2、学校方面的意见是,假如企业没有寄回三方协议,那么在毕业时就会把本人档案发往企业:

考上公务员要不要交纳违约金

(1)学校的做法是正确的,是在履行三方协议。

如果企业不给你寄回三方协议,学校只能把你的档案寄到企业,不寄的话就是学校违约、学校要承担违约责任。

(2)问题是:如果档案寄到企业,你到公务员单位上班会有麻烦。

3、协议说只说明考取研究生不需交纳违约金,所以单位人员给与的答复也是必须交纳违约金,考取公务员也必须交:

(1)学校的说法是正确的:协议中约定有违约金,而且明确约定只有考上研究生不用交违约金,那你考上公务员不去企业上班就是违约,应当按三方协议的约定交纳违约金。

(2)如果你不交违约金直接去做公务员:原企业不追究、给你寄回三方协议就没事;

如果原企业追究,你不交违约金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你肯定输;

而且企业还扣着你的档案,对你不利。

扩展资料: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

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

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

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

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

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

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违约金

法律分析:公务员是属于国家机关编制,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只有在企业、公司和国营单位工作的人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在试用期无论是哪个单位工作的员工解除劳动合约都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后果就是一年后视为取消录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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