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得到身份鉴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考对应届生的确定,还有一种就是省考对应届生的确定。
国考应届生
1、应届毕业生

2、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重要的是看有无社保缴费证明,和是否和单位签署过劳动合同,如若有,则认为 参加工作,不在应届毕业生的范畴之内。
3、“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四项目指的是: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在服务期(合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省考以当地咨询为主,有的省市定义为当年毕业的毕业生,除此之外均以社会人员报考。
如果是公务员,组织人事部门都下过文件的,不光是身份,还有级别,这些文件可以证明。
另外公务员身份可通过编制部门的核定给你个人的编制与2006工改后你的公务员登记结果确认。这两个是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必需证据。当然最权威的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公务员登记表》,每个公务员档案里都有,查询档案就可以。只有是公务员单位的干部才能核定行政(公务员)编制,才属于公务员,才可进行公务员登记。但行政单位的后勤人员是叫工勤编制,不属于公务员范畴。
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后转事业单位工作身份,
事业单位会帮忙处理的。
随着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机关承担,事业职能保留,按领域或者职能相近的进行整合,综合设置。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就没有了参公依据,除行政执法外,事业单位不再参公。
事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原登记为参公人员的,除部分随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他大多数人员,都要整合到事业单位,成为事业人员。按照目前的改革方案,岗位调整到事业单位的,已经登记为参公人员的,保留参公身份与待遇,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处理:
1、管理人员:在管理岗位的,如果改革后担任事业单位实职,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待,失去参公身份。如果改革后没有岗位,只享受相应级别对待,依然保留参公身份,可以享受职级并行待遇,如果今后一直不能晋升或者调整岗位,则继续保留身份待遇;如果调整到公务员岗位、参公岗位,或者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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