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里有什么职位
正职:2人
村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副职:若干
宣传委员
组织委员
村委会副主任2人
治保会主任,联防队长
财务专员(会计)
村委会有哪些部门
通常有矗女工作委员、经济委员会、治保解调委员、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等。这要看各地的设置,因为许多地方村委会设置的不一样。
村委会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单位,不是公务员系列
一、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的过程中,在全国农村逐步建立起来的。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等责任制形式后,对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在原来生产大队,有的在生产小队的基础上建立了村民委员会。1985年2月,生产大队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全国全部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到目前,全国共有90多万个村民委员会。在我国农村普遍建立的村民委员会,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基层性。村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单位,是村民长期生产、居住、生活的单位,跟村民关系最直接、最紧密。一个村就是一个小社区,村民们在社会生活中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要求。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具有基层性的特点。二是群众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村民,本村村民都有权参加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得任命、委派和指定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来自于本村村民,享有选举权的本村村民都有机会被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既从事劳动生产,又从事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委员会代表和维护村民利益,向人民 *** 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走群众路线,坚持说服教育。三是自治性。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如何办理,由村民自己决定。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使它区别于国家政权机关。在我国,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任何一种。也不是国家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在实际工作,有的把村民委员会当成乡镇人民 *** 的派出机关,当成乡镇 *** 的“腿”,将不该由基层自治组织从事的行政工作交给村民委员会去做,或者包办代替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些都是同村民委员会性质不符的做法。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还使它区别于其他的群众组织。在我国,有许多从事社会活动的群众组织,如全国总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青年联合会等。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和他们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在设立、任务、服务对象、作用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之处。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特点还使它区别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行使自治权,是国家政权机关的组成部分,不同于村民委员会。
二、村民自治的内容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我管理就是村民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自己办理自己的事务。它不同于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自我管理依靠的是说服教育、村民之间的相互帮助、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以及每个村民的自觉意识,不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2)管理人员和被管理者是统一的。村务管理首要的和基本的是全体村民来管理。日常事务的管理者由村民选举产生,并接受每个村民群众的监督。
(3)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村民会议集中全体村民的意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遵守执行,从而形成良好的社区秩序。
(4)管理的内容主要是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调解解决本居住地区内的各种纠纷,如村民之间、邻里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纠纷等。
自我教育就......
村委会有什么部门组成及职能
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组成
它是一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职责1.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 *** 展开工作.2.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或者其他经济3.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5.交易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6.协助有关部门,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一个村委会有几个官员,几个部门?
通过选举产生的有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委员(3名或者5名,必须是奇数),如果书记或者副书记选举不出来,也可以由镇党委认命;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委会委员,还有妇女主任、计生专干、会计等
村委会属于什么单位类型有法人证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定位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农村社会主体,在我国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二者承担著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等综合性职能,是支撑农村社会运行的组织机制。由于二者法律人格和职能的立法缺位,致使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其各自内部及相互之间的问题日益显露出来,甚至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瓶颈。因此,明晰二者的性质和职能,构建二者之间的合理关系,已成为推进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实现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集约化、农业经济市场化以及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对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分析1985年,政社分设工作基本完成后,相关的政权机构乡 *** 、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起来了,而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机构并没有建立。村委会虽然被定位为实行村民自治、协助行政的组织机构,但又赋予它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村民自治组织虽然以实现村民"自治"为本职,却在很多场合下要执行乡(镇) *** 的指示,具有政企合一的性质[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相应的行政机构代管,其内部仍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由于没有对责、权、利做出明确的规定和约束,在产权关系的存在状态上依存所有权[2],并非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不能有效地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限制了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村委会始于1982年《宪法》,后被1987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199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具体确立和完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村民自治、协助行政和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由此可见,村委会兼有众多社会职能,是农村社会的重要主体,但至今没有一个清晰的法律人格,致使其尽职无能,尽责无力。首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应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村委会而言,其"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没有明晰来源,且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界限不清,其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责任财产范围不明确。其次,村委会的法人地位缺乏基本法上的根据。法人制度是私法上的基本制度,应由国家基本法律加以规定。由于村委会不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要件,因而不属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的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未明确村委会具有法人资格。目前,认为村委会属于"其他法人"的规范性文件,仅见于国家统计局的《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规定》,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具有确立村委会法人资格的效力。第三,村委会的这种法律人格与其所肩负的"协助行政"和"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不相适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开展工作"。由于村委会是由具有农民身份的社会成员构成的组织,农民不具有"国家干部"或"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村委会不在国家编制序列,没有国家财政支持,在组织成员、组织性质和财产与经费上缺乏公法制度上的基础。此外,"......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责和任务有哪些
根据村两委工作规划,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 *** ,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11、向乡镇人民 *** 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委会都有哪些部门啊,人员选拔机制是怎样的?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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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不属于国家干部,其产生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
村干部都有哪些?
书记,副书记,村长副村长,会计,妇联主任,治保主任,民兵营长,支委组成的
村委会和街道民政部门有什么区别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街道民政部门是街道办事处的直属部门,负责民政工作。民政部门是村委会的业务指导部门,即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包括换届选举、村务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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