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9年选调生(300名)招录公告

 2024-12-11 10:03:01  阅读 431  评论 0

摘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0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从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0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从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和数量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湖北省2009年选调生(300名)招录公告

1、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09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报考者为“211工程”大学或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过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必须是中共党员,且担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2、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由我省有关部门选拔的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且毕业院校符合第1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以上两类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选调数量

全省计划选调300名。具体招录名额和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发展潜力。

(四)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能够经受住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的磨练,安心基层工作。

(五)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

(六)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7月31日)。

(八)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报考申请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并自愿报考者,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下载并填写《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gaoxiaojob,于2009年2月12日之前向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自愿报考者的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组织推荐

优秀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对各院系党组织推荐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高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生推荐报考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大学生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报市(州)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并汇总。

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于2009年2月26日之前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市(州)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报送的材料包括《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有关部门鉴章)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所有文档大小统一规范为B5尺寸。其中,《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Excel格式)和彩色登记照(格式为姓名.Jpg)需附电子文档。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外省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

(三)网上报名

省委组织部对学校党委和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报考者进行初审后,向各推荐单位进行反馈。各推荐单位通知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09年3月5日至3月9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定向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1、资格审核。各市(州)按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09年3月5日至3月10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5日8:00至3月9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0日0:00至3月10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3月5日9:00至3月11日17: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报名情况,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和高校、地方组织部门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9年3月21日左右统一组织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主要为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于2009年4月11日左右对通过笔试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每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50元,具体事项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七)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

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考试成绩和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湖北选调生家园网(www.hbxds.org)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招录机关统一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进一步确认其志愿。考察结束后,按录取人数1:

1、的比例统一组织有关对象进行体检。

(八)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招录机关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录机关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择优确定递补人员。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选调生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考上研究生的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生录取资格的人选,不得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7月30日前集中组织进行一周左右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直接将其安排到乡镇(街办)等基层单位工作。

经审批录用并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正式公务员身份。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 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计划及职位表 》

2、《 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

3、《 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 》(“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

4、《 2009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室

选调生的流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福建选调生考试笔试通过当然会需要进行选调生面试,一般是以座谈的形式,确定最终人选会按照选调生考试的相关流程进行筛选。

根据2015年福建选调生考试公告,15年选调生笔试结束之后:

根据选调生种类、学历层次和报考的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省内外高等院校按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大学生村官按选拔计划数相应确定考核人选名单,于2015年3月上旬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名单。

深入考察。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牵头组织考察组,于2015年3月上旬至4月上旬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和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对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后填写《福建省2015年选调生人选考察登记表》。

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选的综合素质,研究提出拟录取的初步人选名单。

进行公示。

更多福建选调生考试信息请关注厦门中公教育官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知高校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名单。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情况考察 人要逐一署名,如发现考察失实,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所在院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院校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选调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市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人选,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高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接收单位。

分配、派遣:选调的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地域情况分配到市地。市地委组织部根据省里确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到乡(镇)或市地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少量的也可安排到农村工作。分配意向确定后,报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实施。

选调生纳入省毕业生分配计划,由省毕业生分配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分配去向,办理派遣手续。

档案转递:高校接到选调生的报到通知后,按照分配去向,及时将其档案转递到市地委组织部,由市地委组织部转递到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

职务、工作安排:选调生到基层后,本着有利于成长的原则一般安排到乡(镇)担任乡(镇)长助理或村党支部副书记。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也要安排相应的职务。到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列入乡镇行政编制,作为国家公务员管理;到企业工作的选调生,将来调入机关时,免于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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