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2023

 2024-12-11 19:36:01  阅读 110  评论 0

摘要:济宁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700元。济宁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有上下限限制的,而且济宁有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所以要注意具体情况的法定。按照法定7月至6月,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700元,最高为7072元。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上报基数,也要注意好选择的缴费

济宁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700元。

济宁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有上下限限制的,而且济宁有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所以要注意具体情况的法定。按照法定7月至6月,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700元,最高为7072元。单位需要根据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上报基数,也要注意好选择的缴费比例,以便于计算每个月缴纳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具体如下:

济宁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2023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计缴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

综上所述,公积金比例是有一定的范围,而且缴存基数上下限也有确切的法规,所以并不是所有人缴纳的公积金费用都是相同的。而且各个单位选择的缴存基数不同,上报的员工工资基数不同,自然要承担的公积金费用也不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济宁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公务员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决定。

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1年济宁社保缴费标准:

1、企业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746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8726元。各险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工伤保险:单位0.1—0.95%,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至上限18726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负担。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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