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可以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吗

 2024-12-12 11:24:01  阅读 997  评论 0

摘要:可以的,不过很麻烦,需要通过以下过程进行:第一步:首先先去打听怎样申请一个编制,(一个途径是缺编用人单位(学校),跟学校负责人打好招呼,递交简历,用人单位意要个人帮个人就好办,盖章上的事用人单位领导可以去帮沟通。)第二步:得到接收学校答复后,去人才交流中心

可以的,不过很麻烦,需要通过以下过程进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听怎样申请一个编制,(一个途径是缺编用人单位(学校),跟学校负责人打好招呼,递交简历,用人单位意要个人帮个人就好办,盖章上的事用人单位领导可以去帮沟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学校答复后,去人才交流中心拿两个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个是《编制使用审批表》,别一个是《商调登记表》。

教师编制可以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吗

拿着《编制使用审批表》和弄一份申请书(也就是说明申请编制的理由)去编委办申请一个编制(申请之前也可以打听哪里有对口的编制),和编制办一起完成编制使用表后,

需要盖章签字的有:

1、接收学校负责人;

2、接收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

3、县分管领导(也就是分管的副县长或市长),县分管领导签字以后拿《编制使用审批表》回编委办盖章,编委办盖完再给编委办领导盖章签字(县长或市长就是编委办领导)。

在上述手续的同时,拿《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各相关部部门逐一签字盖章:

1、调入学校最高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2、调入地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和编制使用审批表一起盖)。

3、调入当地人事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第三步:调入地的签完,再及时拿去调出地相关部门逐一签字同意:

1、原学校最高领导。

2、调出教育局分管领导(调出地的手续最难就这一步,其他都还好)。

3、调出地人事局分管领导。

第四步:拿着《商调登记表》到调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讨论同意后,会开出《商调函》(这是个人走上成功调出的重要一步,这一步过关了,接下来的也会顺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着《商调函》回调出地,《商调函》会告之调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资料,人事科根据《商调函》内容告诉个人需要资料。一般都是要准备以下材料(最好是自

己拿到《商调函》后就事先做好准备,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诉个人再去办就得多跑几趟):

1、原学校开具的《关于***最近表现的证明》;

2、近期体检表(应该事先在周末时间去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体检,这样不会占用上班时间,

只要跟医院的说是工作调动需要的体检就好,体检最好不要出问题,要不然有点麻烦);

3、婚育证明(这个也应该提前弄好,先在学校出证明,再带结婚证、户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镇的计生部门盖章,计生部门会查父母的计生问题,没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补交,

个人爱人的也要在他那边出相同的证明)。人才市场交流中心会根据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将档案邮寄到调入地人事局。

第六步:调入地人事局在收到个人的档案之后(如果材料不齐会叫个人补的),再开一封《商调函》(也就是协商调动),这个是调出成功的信号,会有时间限定,

以拿到《商调函》后马上回调出地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干部科(人事科),人事科会开行政介绍信(也就是调出令,拿回调入地)和告诉个人调出时要转移的相关手续。

再拿介绍信(调出令)回原学校(镇中心校)去办理相关手续:如工资证明(到会计处开工资介绍信,一式两份)、近三年表现考核手册等等,其中最关键的是工资证明。

拿着原单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再回人事社会劳动保障局工改办,工改办再给个人开工资介绍信(会回收一份)回调入地人事局干部科。

(调出地人事局手续算办完,往后不用再往这个地方再跑了,到这一步就算是正式调出原学校了,之前应该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

扩展资料: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考的编制只能在当地有用,一般以市为单位。因各地政策落实不一样,所以存在差别。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

教师编制——百度百科

乡镇教师怎样调到市区

1、公开选调

每年城区由于老师退休,老师异地调动,新建学校等原因,会有一定的老师缺口,需要大量的招聘有经验的在编教师。

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会拿出指标来进行公开选调,乡村教师满足相应的条件,都可以参加。不过竞争相当激烈,通常上千人参加考试,十几个指标,将近百分之一的录取比例。所以能走这条路调入城区的,教学怎么样不敢说,自身素质肯定要过硬。

2、借调

现在县城中学缺乏老师,通过“借调”的方式进入县城某学校教书,然后再通过其它途径改变身份,正式更换门庭。手续相对来说较简单,也最有效,为许多有进城需要的老师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用借调或者直接调动的方式调入城区,不过需要有一定的人脉关系。

3、优秀人才引进

通过教学教研成果,荣誉称号,靠自身教学实力被教育局破格调动。需要用你的工作能力,教学能力来赢得其他学校的青睐,最好你有很多荣誉奖章、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或者是教育行业比较有影响的人物可能调动工作很容易。

扩展资料

在编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理论上来讲,可以调整到异地任教,有调动的可能性。但实际上,跨县甚至跨省市调动,和在不在编没有任何关系。编制实行区域管理,定岗定编,A县的编制,只能用于A县的职工,不能说人调走了,编制也带走。也没有说在A县属于在编在岗人员,调整到B县,就要保证其编制使用。

公职人员异地工作,除了领导干部升迁和有交流任职条件的垂直管理部门等,其他人员要想调动到其他地方工作,非常困难。能不能调动,完全取决于接受地,能不能入编,也完全取决于接收地。在原工作单位在岗在编,只是对曾经的工作经历的一种证明,也是新工作岗位享受待遇、续算工龄、确认岗位和职称等级的依据。

法律分析:

1、教师个人要求调动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递交《XX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下称《调动申请表》),申请被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到拟调入单位联系或应聘。每一位申请人只能落实一个接收单位。

2、申请人找到接收单位的,需由接收单位在《调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申请人找不到接收单位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单位书面申请撤消调动申请,并办理续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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