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人才,今年生态城将在现有人才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政策创新。引才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7个层次,既包括顶尖人才、国家级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也包括硕士、本科毕业生等紧缺急需人才。在此基础上,针对人才需求,进一步拓宽优惠内容,除购房补贴、工作津贴、人才落户等,还将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方面探索创新制度。对于引进的人才,按照层次给予5万元至200万元的购房补贴、每月800元-10000元(连续两年)的工作津贴、未就业配偶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子女优先安排入园入学等优惠。同时鼓励人才柔性引进,符合条件的将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鼓励学历进修、职称提升,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人才的工资待遇、参股形式及分配方式,均由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国家机关按有关规定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管理或技术人才,由主管部门确定岗位薪金,对高出国家规定收入部分,可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补贴。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市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自用的研究资料、书籍文献由海关审查免税放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我市及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补贴。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一)两院院士补贴30万元;
(二)“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
一、二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补贴15万元;
(三)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补贴6万元。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1:
1、的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安家补贴。
第五条,来连工作的两院院士(含双聘院士)每月享受1500元的院士津贴。
第六条,引进人才的科研课题,可向市科技局、财政局申请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的,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可通过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技改费等渠道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取得博士学位来我市市属单位工作的人才,市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其科研立项情况,可适当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凡国家部委为我市留学回国人员的科研项目划拨资助经费,其项目与我市经济发展直接相关或有重大影响的,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增加项目补助。
第七条,引进人才在本市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采用股份形式在企业实施转化的,企业应将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30%的股份,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主要参加人员;以技术方式将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从转让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奖励给成果完成人;自行转化或合作实施转化的,应当在项目完成投产后3~5年内,从该科技成果的年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人员。其中,主要贡献者所得的奖励要占奖励总额的50%以上。
第八条,加快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博士生进站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两年期间,市政府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项目启动补贴,建站企业应以不低于1.5倍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博士后留连或来连工作。
第九条,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中、小学可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第十条,对引进的人才,因本人要求流动或出国留学被原单位辞退、除名或作自动离职处理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来连前和来连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连分支机构,均可按本规定引进人才。
第十二条,引进人才落户或办理《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应按照《大连市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办法》(大政发〔2003〕62号)和《大连市人才工作居住证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经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后,即可办理调入手续。有关部门在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应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引进人才开辟“绿色通道”。
第十四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法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0日起施行。《大连市引进优秀人才若干规定》、《大连市引进留学人员来连工作若干规定》(大政发〔2000〕14号)和《大连市关于引进人才的补充规定》(大政发〔2001〕77号)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引进计划
2021年计划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人,其中,区综合部门事业单位引进10人、区各街道引进11人、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引进16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端正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学历条件
1.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或2020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其他院校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驻庆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
4.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在大庆市、县、区公益性岗位或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
5.黑龙江籍(含黑龙江籍考生和黑龙江籍居民)一批次录取的统招全日制本科。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审查。通过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对外发布公告,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请将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qrcyj@163.com,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姓名+性别。现场报名的请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办公楼1138房间,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工作人员将对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时本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及电子版(附件2);
2.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
4.符合引进条件中院校及学历4、5项情况的说明材料;
5.本人近期蓝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二)能力测试。根据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测试,具体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根据能力测试成绩,按照引进各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人选名单在萨尔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突出考察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体检由萨尔图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政策待遇。对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凡引进的人才均落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需签订萨尔图区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引进人才将在街道培养锻炼后统筹安排到社区工作,在社区工作年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包含在街道锻炼时间)。
四、其他
1.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立即取消人才引进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萨尔图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0459-6100090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政府办公楼1138室
邮箱:sqrcyj@163.com
邮编:
1、63000
2021年萨尔图区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北安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紧缺的实际困难,为市直医院打造坚实的技术队伍,依据《北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北市人领发[2020]2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五官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引进人才。
一、引进单位简介
(一)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国家卫健委向国务院推荐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省内一家达标医院),2020年“省百大项目之一”市一院综合楼正在建设,建成后医院总建筑面积达到65000平方米以上,医院综合实力达到了黑龙江北部区域卫生中心医院标准。承担着北安市区及毗邻市县20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二)北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坐落于北安市通北镇,是我市南部的一所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医院正在扩建中,承担着北安市南部地区及毗邻市县50多万人口的医疗、预防、保健等任务。
(三)北安市中医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区内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康复、中医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
(四)北安市五官医院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差额补助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一家集临床、教学、预防为一体的二级乙等五官专科医院。
(五)北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全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北安市一所集临床、妇女儿童保健、预防,新增高端月子中心护理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专科妇幼保健医院。
(六)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市卫健局,市财政全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疾病预防、疾病控制、疾病监测、卫生检验、专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医疗人才24名(详情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6、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执业资格证;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含周六周日)
现场报名地点:北安市卫生健康局4002室
联系电话:
1、3555287198
现场报名。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职称证、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携带纸质打印个人业务能力介绍材料以及其他可证明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填写《2021年北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北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以形式发送到邮箱bawjlz@163.com。
(二)考试(成绩10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考生考试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合格成绩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作为体检人选。
2、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
1、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引进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b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1、2021年北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计划表
2、2021年北安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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