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正式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属于待入警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不享有执法权。一般都在非执法岗位,如110接警中心等。工勤人员无警衔和警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资相比少了个警衔津贴。
事业编制警察,一般情况是在地方警力不足时,并且有一定事业编制富裕的情况下,自行招录,并提供编制。收入根据当地地方财政收入和事业单位的收入来划定。但这类警察一般只具有在当地被承认的“警察”身份,不具备警察证和执法权,但有例外。比如说,山东部分地区的事业编制警察也是有警察证和执法权的。这类警察的招聘要求相对也比较高,一般也是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并且有专业限制。
编制警察:

首先,事业编制警察和公务员编制警察,进入警察行业的方式不一样。公务员编制警察,通常都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场。而事业编制警察,通常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进场。比如,最新的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的事业单位警察,就属于后者。不同的进入渠道,导致警察的编制不一样。
其次,公务员编制警察和事业编制警察,级别规定不一样,晋升机制不一样。公务员编制警察,身份是公务员,在提拔晋升的时候,是按照公务员的提拔晋升程序来进行提拔。比如,从科员晋升的科长,从科长晋升到处长,就实现了行政级别的提升,这些都和公务员的提拔升迁很类似。但是,事业编制警察,需要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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