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个人账户查询(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2、养老保险查询在各城区社保所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3、养老保险问题(一)身份证号码重复:
(1)一人多帐户。产生原因主要为职工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续保手续。请及时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妥个人账户转移、合并手续。
(2)身份证号码重复。发现此类问题,请与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最后办理中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确系本人身份证号码重复的,请到公安户籍中心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
(3)用人单位申报时填写错误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发现此类问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二)提示未进入本系统或身份证不存在或银行帐号不存在:
(1)身份证号码或银行帐号输入错误。
(2)属于查询范围以外人员。
(3)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中记录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4)更换银行帐号,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账号更改手续。
(5)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但未到相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改手续。
(6)属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7)属于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外籍员工。
4、查询范围转入每年4月底之前的转入缴费年限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每年5月以后的转入缴费年限不反映在累计缴费年限中。
5、数据安全性公网与内部业务网络物理割断,您查询的养老保险账户非实时数据,系前二个月的信息。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全文》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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