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区别

 2024-12-13 22:00:02  阅读 107  评论 0

摘要:一、区别:1、待遇不同:正式工是事业编制待遇有保证,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享受公务员待遇;合同工非事业编制则不一定。2、晋升途径不同:编制可以考职称,也可以有升职的希望,没有编制干几年可能也会是普通科员。3、在单位的地位不同:有编

一、区别:

1、待遇不同:正式工是事业编制待遇有保证,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等,享受公务员待遇;合同工非事业编制则不一定。 

2、晋升途径不同:编制可以考职称,也可以有升职的希望,没有编制干几年可能也会是普通科员。 

县级市国土资源局的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待遇区别

3、在单位的地位不同:有编制的有投票权,没有编制不一定有投票权。 

4、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

5、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用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合同工;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相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正式工就是编制内员工。

三、转正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等途径实现。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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