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土局外编人员怎么样?

 2024-12-13 23:12:01  阅读 781  评论 0

摘要:2008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审查建设用地78个批次和1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104.39公顷,其中六县26个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756.8公顷;征(拨)地1125.66公顷,拆迁58.09万平方米,支付补偿金额20.61亿元;供地598公顷,项目用地出让71宗,征收地价款37.5亿元,纳入

2008年,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审查建设用地78个批次和1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104.39公顷,其中六县26个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756.8公顷;征(拨)地1125.66公顷,拆迁58.09万平方米,支付补偿金额20.61亿元;供地598公顷,项目用地出让71宗,征收地价款37.5亿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的建设用地685.62公顷,土地储备向银行融资8.9亿元。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30宗,收缴罚没款607.89万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被评为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集体;市国土资源局自主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获2008年中国地理信息系统优秀工程金奖。

建设用地审批

2008年,自治区、南宁市规划安排的大部分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超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划修改(调整)的要求和程序,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64宗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进行修改、调整,修改面积2588.96公顷,依法调整补划基本农田487.72公顷。支持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段扩能改造工程、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沿海铁路南宁至钦州段扩能改造项目、六景至钦州港高速公路、大明山公路、可利江环境综合整治、广西体育中心、五象大道、玉洞大道、平乐大道、大商汇商贸物流中心、南宁国际综合物流项目、东盟川桂物流项目、南宁农副产品物流园、双汇肉类食品项目以及华南城项目、富士康项目、南宁电厂等自治区、南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完成审查建设用地78个批次和1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3104.39公顷。其中:市本级上报52个批次和8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2347.6公顷;六县26个批次和3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756.8公顷。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66个批次和10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2529.58公顷。其中:市本级44个批次和8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2116.91公顷;六县22个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412.67公顷。批复建设用地39个批次面积1315.22公顷。其中:中心城市建设用地674.79公顷;

南宁市国土局外编人员怎么样?

3、7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637.29公顷;单独选址项目1个3.14公顷。完成供地597.53公顷,其中划拨用地315.91公顷,出让用地271.52公顷,租赁工业用地10.1公顷;征收地价款37.5亿元。

征地拆迁

2008年,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修订《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重点抓好五象大道、五象新区核心区、体育中心、蟠龙小区、龙岗新区、自治区党校新址(二期)、吴圩机场扩建、东盟—川桂商贸物流园、玉柴南宁国际物流中心、南宁国际粮农食品物流中心、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园(一期)、富宁花城、大商汇商贸物流中心三期、华南城、富士康、盐田港等自治区、市重点工程项目以及中房碧翠园、昌泰清华园、东沟岭新区、安吉新城、北湖安居北面等经济适用房项目和竹排冲综合整治工程、心圩江、可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五馆合一”项目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接受并向城区征地办送达73个项目的征地委托材料,填报73个项目的征(拨)地调查表和征收土地方案,审核116个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总计完成征(拨)地面积1125.66公顷,拆迁面积58.09万平方米。调解原南宁炼油厂和自治区党校征地拆迁的遗留问题,确保后续征地工作进行。受理群众来信49件,接待来访群众并按法规、政策答复300人次。

耕地保护与开发整理

2008年3月30日,市政府与自治区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南宁市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不少于61.9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98万公顷。为落实责任状目标,采取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管护网络;通过竞争性谈判调剂耕地占补指标,缓解新增建设用地“占一补一”矛盾;制定《南宁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建立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全国统一标识的要求,在六县和江南区建立乡镇基本农田保护牌及界桩。实际完成年度耕地保护面积62.01万公顷,基本农田53.08万公顷。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指标1494.44公顷。组织编制北部湾开发区(南宁市)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规模4.66万公顷,新增耕地2844.67公顷,投资14亿元。完成12个土地整理项目的选址工作,总规模6.36万公顷,新增耕地1909.08公顷。上报4个开垦项目的立项审批365.28公顷,新增耕地290.52公顷。通过招投标开展13个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项目规模6813.6公顷,新增耕地238.237公顷,总投资约1.65亿元。进行7个土地开垦项目规划设计,面积316.6公顷,新增耕地250.6公顷,投资984.78亿元。验收面积1.86万公顷的地块开垦项目222个,新增耕地1.86万公顷。

地籍管理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完成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属调查、权属界调绘、农村土地权属建库、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及数据建库工作。完成六县乡镇行政区划数据建库、六县及良庆区外业调查成果复查、市级和六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转绘、上林和宾阳县基本农田整合分析成果确认。新增城镇地籍调查20平方公里,宾阳县城镇地籍调查20平方公里成果通过自治区验收。上林、宾阳、横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上报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预查,其中上林、宾阳县已通过省级预检。土地变更登记7514宗,抵押登记1058宗,房改房、商品房土地登记4731宗;协助各级法院查封土地696宗,执行法律文书提出审查建议69件,执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37宗。六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应发证3976本,已发证3770本,发证成果全部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上林、宾阳、武鸣、隆安、横县的成果质量达优秀等级,马山成果质量为良好等级。武鸣华侨农场应发证面积1.79万公顷,完成现场权属指界超过200公里。成功调解土地权属争议面积200公顷,除少部分争议地外,已全部登记发证,并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验收。黎塘监狱应发证面积1697.76公顷,成功调解争议地11宗,面积133.81公顷,已发证1194.8公顷。回复人大代表地籍工作建议意见1件,发布土地登记公告116件。

依法行政

2008年,南宁市按照国土资源部《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6~2010)》的统一布置,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期检查,通过自治区检查组的检查并获得满分。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对市国土资源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涉及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确定市级行政许可12件(市政府8件,市国土局4件);非行政许可19件(市政府5件,市国土局14件);县级行政许可12件(县政府8件,县国土局4件);非行政许可15件(县政府5件,县国土局10件)。对1987年以来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3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待留15件,废止16件,清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修改并实施《南宁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南宁市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起草《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办法》,并上报市政府。主持涉及行政处罚、撤销土地证、征地补偿和规划调整等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听证会21件次。

国土执法监察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30起(土地76起、矿产54起);收缴罚没款607.89万元(土地203.83万元,矿产294.42万元,闲置109.64万元);处理信访案件375起,处理闲置土地151起。在市辖区内巡查1504次,出动执法人员5436人次,发现违法行为1441起(土地违法行为1117起,矿产违法行为324起)。查处非法采矿点486个,出动执法人员3287人次、车辆822辆次,填封煤窑418井次,取缔砂场17个,遣散违法人员715人,查扣挖掘机141台、汽车94辆、推土机26台、柴油机6台、洗矿机21台,收缴其他机械83件,销毁盗挖机械2482件。经调查认定需拆违面积35.08万平方米。配合城区政府拆违150次,出动执法人员1398人次、车辆325辆次,拆除面积9.04万平方米。

国土信息化建设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金土工程实施方案对金土地工程试点城市的要求,完成地籍、供地红线、建设用地报批、集体所有权、地形、历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覆盖全市的1∶10000彩红外正射影像建库,五象核心区影像历年航空影像和遥感影像整理整合进入电子政务平台等工作。市地籍信息网络系统、市土地利用系统投入运行。市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的硬件配置和软件配置,通过2M数据专线实现县、厅、分局的网络互通,使南宁市成为自治区率先实现国土资源数据三级网络互联的城市。

基础测绘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外业测量4822宗,其中征地测量66宗,面积350公顷。完成隆安县浪湾华侨农场占用基本农田违法用地测量173公顷、隆安县城厢镇宝塔工业园占用基本农田违法用地测量160公顷、武鸣华侨农场集体所有权发证界限测量1.8万公顷。完成“数字城管”项目二期南宁市快环以外73平方公里的12万个部件外业调查、入库;原邕宁县地籍档案整理,扫描922卷2.14万页,大宗地图126张;

2、007年市快鸟影像数据控制点整理,影像裁剪、影像配准以及市路网数据整理;

2、008年市土地利用现状影像数字化图斑3万个,面积730平方公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入库,为南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六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提供基础数据;市土地遥感动态监测外业调查、数据整理,涉及图斑65个;土地变更调查灾毁、违法、退耕还林数据确定,外业实地核查、调绘;市区2.87万个图斑的数字化和所有数字化成果的检查入库;全市22109平方公里1∶1万等高线制作、DEM数据制作及三维地表模型数据制作。

矿产资源管理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把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分局签订责任状。代市政府拟定《南宁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城区分局执行。全市有效采矿权547个,其中市局发证147个;矿业产值6.06亿元。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砖厂(粘土)生产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有关文件精神,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9家砖厂的采矿许可证进行注销。完成兴宁区三塘、八塘、九塘和经济开发区那洪镇汇享4个砂场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金额572.5万元。采矿权审批新立登记118宗,收取价款512.9万元,征收矿产资源费439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管理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修改完善《南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8年南宁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2008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下发全市各有关单位执行。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委、房产局等单位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与全市各县及有关单位、部门签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建立以县区、乡镇街道有负责人,村(屯、单位)有监测人为一体的群测群防体系。各级国土部门发放“明白卡”和“避险卡”,要求监测人每日都要对隐患点进行监测、登记、记录。完善由国土、气象、水文水资源和地质环境监测站等部门合作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系统,将预报预警结果通过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危险区群测群防体系的负责人、监测人和群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和应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组织出动应急专家47人次。办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194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备案登记54宗;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宗。办结探矿权年检业务120宗,探矿权变更、新设、转让初审核查15宗。指导开展上林县塘马锰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申报获得中央财政资助450万元,预计治理面积77.64公顷;指导完成横县金矿莲塘垌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获中央财政资助180万元,预计治理面积33.34公顷。

土地权属纠纷调处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活动,将11宗存在不稳定因素、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上报市维护稳定办公室。在市调处办的支持下,会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成功调解市城南生活垃圾场与兴宁区鸡村2队和8队的土地权属争议案等一批案件。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16起,完成调解6起。

测绘管理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自治区测绘局《关于开展全区丙、丁级测绘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对70家丙、丁测绘单位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质量、技术管理的职能落实及人员配备情况;质量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组织准备情况;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服务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作证据的全面性和充分性;各类质量记录(设计审定、仪器状态、技术协调、质量问题处理、奖惩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的齐全性和正确性;测绘仪器的检定情况。共受理、审核领用基础测绘成果申请56件,均符合保密条件。

行政诉讼和复议

2008年,市国土资源局完成41起诉讼案件的答辩、举证和应诉工作,其中行政诉讼案36起、民事案3起、仲裁案2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代市政府应诉的17起,市国土资源局19起(因土地证颁发、撤销、异议登记引发案件17起,土地权属纠纷调处1起,土地行政许可案件1起,采矿许可证案件1起,征地案件11起,行政复议决定引发案件2起,行政处罚引发案件3起)。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其中代市政府完成行政复议案件证据材料收集和组织答复4起。

南宁市总工会编外聘用人员薪资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挺好的工会聘用的编外人员,只要使用财政资金,按程序必须报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对外招聘。招聘的岗位类似公益岗,一般都是从事辅助性工作,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三年一签,到期自动终止重新招录。部分表现出色的,经单位综合考核可以续签。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只要经过公开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的,和编内人员一样都享受基本的五险一金待遇,但工资水平比较低,基本上相当于正式人员的一半,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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