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师资专项”研究生,指招生类别属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的硕、博士研究生
学院认可下述三种助教实习方式,各种方式相应的工作流程分别如下:
1、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招募且通过相关考核的课程助教。

被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聘为助教且通过相关考核后,其助教实习经历方可认定。助教津贴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按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2、申请担任学院师生“四同”助教,被录用且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者。
每个学期初,按照《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聘任学生担任“四同助教”实施方案》,经学生报名和设岗教师选拔,学院确定最终选聘名单。每个学期末,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同助教”考评方案》,对担任“四同助教”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其助教实习经历方可认定。助教津贴由学院按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3、申请担任学院相关课程的助教,被录用且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者。
每个学期初,学院按照任课教师申请意愿发布助教岗位招募通知,经学生报名和设岗教师选拔,学院确定最终聘名单。每个学期末,学院组织设岗教师、选课学生对该课程助教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其助教实习经历方可认定。学院不发放助教津贴。
4、申请其他助教实习专项,被录用且完成相应任务者。
由南开大学“师生同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研究课题(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团委与学院共同组织)转化而成的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将聘任学院研究生为助教。其申请、选拔、考核及助教津贴发放按照该项目的相应规则来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其助教实习经历方可认定。
12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增强教师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德州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将教师培训学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依据,确定在教师培训工作中实行学分登记制度。今后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凡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所在学校下一年度不得推荐其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据了解,近日市教育局专门制定印发了《德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形式培训的成绩,按照有关规定折算成学分在《教师培训学分证书》上进行登记,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行5年一个周期的学分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5年内累计接受不少于100学分的培训,其中每学年不少于20学分。
《办法》还规定,凡未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推荐其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各学校要将教师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评先树优的依据,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学分的教师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不得推荐其参加乡级及以上各种表彰奖励的评选。
据介绍,实施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集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有机结合的一种有效管理手段。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及学校认真做好教师培训规划,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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