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是学生与所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档案托管的协议,协议中的甲方为省就业指导中心,乙方为学生本人,丙方为鉴证登记单位即学校。暂缓就业最长期限为两年,暂缓就业期间,如学生找到工作单位或办理户口迁移等需要时,要自行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要认真阅读《暂缓就业协议书》中的各项内容后,在乙方处签名并填写相关的就读信息。
3、暂缓就业条形码(在发放报到证时一起发)是由教育厅统一打印的用来识别暂缓就业的条形码,一式四份,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条形码如有不清晰或破损,要及时与就业指导办联系更换。

湖北肯定可以办理暂缓就业的,但是办理暂缓就业的,都是没有毕业的时候差不多毕业的时候才能办理的,但是你是2008年的毕业生,已经毕业那么久了,所以现在已经不是在可以办理的范畴内了至于你说到的转户口到广东省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手续,是指的是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的程序,而你现在没有办理暂缓就业,所以,你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来办理入户广州,只能以社会人员的身份来入户广州了,所以就要走不同的入户手续。具体的入户手续,你可以去找相关的人才市场,一定可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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