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管理局是邮政公司的同级监督部门,是快递企业的监管部门。
国家邮政局属于副部级国家局,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属于正厅级(或副厅级)行政机构,市(州、盟)邮政管理局属于副处级(副省级城市或指标内城市为正处级)行政机构。全国共有31个省级邮政管理局和332个市级邮政管理局以及25个邮政监管派出机构。
邮政管理局的发展历史:

清代设有驿站,在鸦片战争前,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属兵部车驾司管理。鸦片战争以后,邮政大权渐被外国人所掌握。最初在各通商口岸设有外国信局,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驻京各国公使的公文,都由总理衙门交驿站代寄。
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元月,清政府在北京设立了邮政总局,各地设分局,但实权仍操在总税务司手中。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邮传部成立后,决定接管邮政。
1929年中国出现了形式上的统一局面,2月2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英、美、法、荷、挪威、巴西等6国公使,宣布中国将取消领事裁判权。政府主权意识的逐步增强,使得“邮政”又回来了,各地邮务局陆续改名为邮政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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