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过了怎么拿证

 2024-12-14 23:45:01  阅读 618  评论 0

摘要:首先帮您明确一下考教师资格证的流程,笔试和面试通过了,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领证,申请认定流程我也放在下方。资格证考试流程:报名笔试——笔试——(笔试过了)报名面试——面试——(面试过了)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领证备注:认定的时候才需要普通话资格证书,所在

首先帮您明确一下考教师资格证的流程,笔试和面试通过了,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领证,申请认定流程我也放在下方。

资格证考试流程:报名笔试——笔试——(笔试过了)报名面试——面试——(面试过了)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领证

备注:认定的时候才需要普通话资格证书,所在认定前考出来就好,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需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余学科老师二乙,少数地区也有三甲也可以,比如新疆。

教师资格证过了怎么拿证

教师资格证认定大致流程:

1.首次登陆网站需要按照要求注册。中国教师资格网

2.进入网站后,可以先点击教师资格认定须知查看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以及需要准备哪些认定资料。报名须知的截图我放在下方,仅供大家参考。

3.点击报名之后,需要选择认定地点,认定地点的攻略我放在下面。选择好后,就可以选择右下角的“认定申请报名”。(下图是我为大家做攻略,临时向学姐借账号登陆的,大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才可以哦~)

认定地点的攻略:

第一个按照对象分类:大家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你户口本上写的地点)、居住证签发地、人事关系所在地(工作的地方)、学籍所在地教育机构进行认定,如果在A地点考试的,像在B地认定,只要A、B两地满足I以上任意地点之一,都是可以认定的。

第二个按照学段分类: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教的年段不一样,认定的行政级别也不一样的~这个比较细节一点,大家注意一下,不要白白跑路!

第三个身份过渡期:

(1)专升本、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现在就读的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认定;

(2)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的就属于社会人士,不能够在学校认定,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人事关系所在地认定。

4.以上是网上申请的部分,另一部分是现场确认环节,需要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以及体检表等。

5.认证申请通过会在主页显示,另外,教师资格证考试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只差认证才会显示哦)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查看,如下图。

已经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也可以查到。

好啦,有关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流程就分享到这里啦,如果喜欢可以点赞支持一下哦~

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之后,有效期内,在网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才能拿到证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该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湖北省实行改革,将教育学心理学改为综合素质与知识能力等。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中国教师资格网-怎样获得教师资格证书,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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