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2024-12-15 01:00:02  阅读 944  评论 0

摘要:春季:4月10日——21日9:00—17:00。秋季:9月15日——28日9:00—17:00。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

春季:4月10日——21日9:00—17:00。秋季:9月15日——28日9:00—17:00。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襄阳市教育局认定。各级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申请人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关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按各地发布的通知要求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3月28日。

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

湖北襄阳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

申报要求: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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