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复查申请怎么写?

 2024-12-15 11:00:01  阅读 610  评论 0

摘要:体检复查申请XX省公安厅人事处:本人 XX(身份证号:XX ,报考XX省公安厅XX年招警 XX 职位),XX年XX月XX日首次体检未通过,根据《关于XX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XX省公安厅关于XX年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及复查安排的通知》规定,特申请复查一次,请予批准

体检复查申请

XX省公安厅人事处:

本人 XX(身份证号:XX ,报考XX省公安厅XX年招警 XX 职位),XX年XX月XX日首次体检未通过,根据《关于XX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和《XX省公安厅关于XX年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及复查安排的通知》规定,特申请复查一次,请予批准。

公务员体检复查申请怎么写?

(手写签名)XX

XX年XX 月XX 日

照这样的格式写就行了。

公务员体检肝炎部分注意事项:

1 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2 公务员体检中的肝脏生化检查是指ALT及AST这两项,若检测数值较参考值上限轻度异常(即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而其它检测结果均正常,可直接做出体检合格的结论。

3 肝炎的诊断包括临床诊断、病原学诊断及病理诊断。作为体检,只需根据判定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有创性的肝脏穿刺病理学诊断方法不宜作为辅助检查项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复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血压、视力、听力、心率等需当场当天复检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您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为您解答。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公务员体检复查申请怎么写?】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584389.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89秒, 内存占用1.98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