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在新课程标准的制定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音乐课又因其特殊性在书写教学目标时需要去注意几点。下面谢曼丹就新课标下音乐课的教学目标进行阐述。
新课标为音乐教学设置了三个不同维度的目标,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在书写三维目标时大家可能会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教学主体的错位

传统教学中时常将教师放在主导地位,而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学的主体是学生,教学目标在陈述时要关注学生的学,而不是教师的教。
2.目标指向不清晰、不具体
很多书写不当的教学目标,将内容写得很不现实,很空洞。比如学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类似的语句。试问这样的目标是否一节课就能很轻易实现。
那么如何正确书写音乐课的三维目标,在书写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首先,三维目标要按照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顺序来书写。因为音乐有其审美性和特殊性等特点,一定要将情感放在首位。
其次,行为主体一定是学生。不能出现像是引导学生……、让学生……等表述语言。而是要写出学生的学习行为,如判断……、唱出……、体会……等等。
再者,行为动词和目标一定要具体,并且指向清晰。即在陈述目标时,要清楚的写出学生通过什么具体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活动完成什么具体目标之类。其中所包含的行为标准是学生对目标所达成的最低表现水平。如感受体验《长江之歌》的音乐情绪,并在此基础上认识作品所表现的音乐内容及表达的人文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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