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作风怎么看、工作怎么干”

 2024-12-15 13:54:01  阅读 518  评论 0

摘要:加强作风建设历来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是带警之道、治警之要,更是与时俱进,出色地做好公安工作,让人民满意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基层队伍的作风建设更显得尤为要。基层民警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进取心不强。一些民警安于现状、不求进取,对待工

加强作风建设历来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是带警之道、治警之要,更是与时俱进,出色地做好公安工作,让人民满意的重要保证。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基层队伍的作风建设更显得尤为要。

基层民警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进取心不强。一些民警安于现状、不求进取,对待工作应付了事,不能主动、自觉地钻研、更新业务技能,仅仅是满足于不落后、不挨批;一些民警等靠思想严重,往往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处理事情方法简单,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还有一些民警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基层工作量大事杂,开展群众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有时还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不想、不愿、不会开展群众工作。

民警“作风怎么看、工作怎么干”

二是自律标准宽。当前,基层民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律标准过宽的问题,一些民警往往以工作为由,擅自降低标准,寻求变通之策。虽然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管理规定》等众多内部条令制约措施,但不少民警依旧我行我素,宽松散漫,甚至存在侥幸心理,满足于不违纪违规,不触“高压线”,常常以基层工作忙为名迟到、早退、脱岗,警容风纪不严整,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形象不佳,在“酒、赌、车”上打“擦边球”。

三是执法不规范。个别民警在接待群众报警时忽视具体案情的记录,以至于贻误破案 时机,影响工作开展;在执勤中,对群众的求助要求以现场不属自己管辖而推拖不理,造成群众上访。

正式民警谁有资格开除

法律主观:

民警玩忽职守涉嫌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任用关系的一项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 第四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仍不改正的,或者经课程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1)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

(2)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

(3)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4)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

(5)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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