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合概念是与非集合概念相对的。数学中,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的全体称为集合。如:“中国***”、“森林”。在某一思维对象领域,思维对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存在方式。一种是同类分子有机结合构成的集合体,另一种是具有相同属性对象组成的类。
2、非集合概念亦称“非集体概念”。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与“集合概念”相对。如“树”、“书”、“中国”等。这些概念以事物的某一类或某一个体作为反映对象,而不以事物的集合体作为反映对象。
3、表达非集合概念的语词,在特定的语境中有时可以表达集合概念,如“雷锋是新中国的青年”,这里的“新中国的青年”表达非集合概念;而在“新中国青年是勤劳勇敢的”中的“新中国青年”则表达集合概念。反之亦然,表达集合概念的语词,在特定的语境中有时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

逻辑上集合与非集合的概念可以简单用一个等式区分,1+1大于2是集合体,1+1等于2是非集合体。集合的概念是指一类事物中每个分子按照一定方式组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具有新的本质属性的整体,集合反应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整体的属性部分不一定都有,部分的属性整体也不一定都有关系是属种,如:飞机和飞机零件的关系,飞机很重而飞机零件不一定都很重,零件很小而飞机不小;非集合反应的是类和分子的关系,类的属性分子都具有,分子的属性类也都具有,各个分子只是简单的放在一起,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是一把铅笔,放在一起只是多了,但还是铅笔,没有产生新的属性,关系是全同。快速判别方法可以在想要验证的概念前面加一个“每一”,如果原意不改变,则是非集合,原意改变了,则是集合。如吃鸡游戏里经典模式下“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就会吃鸡”前加个每一,每一个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就会吃鸡,与原句一样,所以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是非集合;再如:“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斩杀数最多”加一个每一,“每一个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斩杀数最多”,这个就不一定的,还有伏地魔,躺赢,捡漏的呢,这里的最后唯一剩下的队伍就是集合。比喻可能不太贴切,不够严谨,我也在学习中,一点心得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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