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考试证明文件开具
选调生报名需要填写一个推荐证明,上面需要注明在校担任的学生干部或者获得的校级荣誉等等,有些同学想通过辅导员开具报名,不知道是否可以。
在这里我想说是不可以的 ,原则上是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来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所以辅导员开具的证明是无效的,即时通过了初审参加了考试在进入到面试复审的时候也会被查到的,并且如果提供虚假的材料被查到可能会被计入诚信档案,影响未来的其他考试。

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2月17日8:30-21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www.sdsgwy.com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
询资格审查结果(2月18日8:30-24日17:30)。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核。各市先进行初审,省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一般需2-3个工作日。报
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月21日17:30前可以更
改,逾期不能更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
报名确认(2月19日-25日)。资格复核通过人员于规定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进行报名确认,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后,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等,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如实填报特困生信息,特困生资格复核合格后,不用缴纳报名考务费,由省选调工作办公室代为确认。特困生需在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特困生证明》(附件2),由所在院系签字盖章,面试前提供,用于资格复审。经审核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博士研究生计划转入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18日8:30—23日9:3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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