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的军转方式大致有三种模式:
一是按档案分加考试分积分选岗;
二是按档案分加考试分划出行政线,然后分行政编和事业编进行“双选”;

三是师职转业干部由组织部门计划分配。
对绝大多数转业干部来说,档案分都很重要。作为准备计划分配的转业干部,一定得高度重视自己的档案,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不能选择到自己心仪的单位和岗位。
你好!这位朋友。
你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在这里只说大概。
转业安置流程
军队转业安置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部队内流程:
11月份(上交转业申请)
12月份(旅团政治部门学习当年转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摸底、排名—军级单位开会了解各部队摸底情况—军级单位将转业名额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分配—旅团领取转业名额—初步确定转业对象—谈话,落实情况—旅团将有排名的转业名单上报军级政治部—军政治部审核,对部分不合适人选进行调整—军政治部确定转业名单(旅团让转业干部填张草表回家等消息,各单位政委再次谈话问问有什么要求)
1月份(军上报到军种,军种上报总政)
春节(总政批复,下达通知,单位整理档案,发往安置地)
3月份(正式转业命令下达)
4月份(去地方军转办报到)
2、地方流程
转业费
转业费是根据工资和军龄计算的。
计划分配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住房补贴三项;自主择业的:生活补助、安家补助、住房补贴和自主择业补助四项。
生活补助标准:连续军龄不满8周年的无,8-9周年的,发给本人3个月的工资;
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生活补助费。军龄按周年计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计。
安家补助标准:连续军龄14周年以内的,发给本人4个月的工资。从第14周年的起,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转业被分配到边远地区二、三类地区的干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属于这类地区的,增发安家补助费,到二类地区工作的,增发8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到三类地区工作的,增发10个月的本人月工资。
住房补贴标准:99年12月31日前提升的干部分一次性结算和按月计算两部分,以后的干部按月计算。一次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x住房补贴系数o.4094x1999年12月以前的军(工)龄月数]+[每平方米每年8元x 1992年6月以前的军(工)龄年数x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计算公式=月基本工资x住房补贴系数0.4094。当然部分城市还有地区补贴,地区补贴计算公式=基本补贴总额x地区补贴系数。
其它还有:住房公积金、医保、伤保、当年服装费、奖励工资、报销离队相关差旅费、行李托运费等。
复员费
复员费包括:复员费、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复员费: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分别为1、2.5、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未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的,经批准退出现役的,按以下比例计发复员费:未服满本期第1年的发50%,第2年的发60%,第3年的发70%,第三、四级士官未服满本期第4年的发80%。
安家补助费:按年龄长短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在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干部,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干部,视病性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按病性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一等分别为3500元、1500元;二等分别为2800元、1250元;三等分别为2100元、1000元;四等分别为1400元、750元;五等分别为700元、500元。
你的情况
转业费也就是不到20w的样子。
复员费也就是50w左右的样子。
只要户口已签移到您的房产证上的地址,就是已经落户了;现在实行社保,您可以亲自去老家自提,但千万不要将封条私自开启,交到所属社区档案处保管。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士官,其档案实行集中审理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
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军务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军务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军务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贴补贴由部队发至当年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安置地民政部门,由安置地民政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安置流程
1、军队审批确定转业人数和对象
2、国家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制订安置政策
3、根据安置去向将档案分发到各省、市(自治区)军区转业移交办公室
4、由移交办会同所在省、市(自治区)军转办,根据安置去向再将安置 对象档案分发到各省辖 市(地区)和直属单位
5、各省、市(自治区)召开军转安置工作会议并制订相关细则
6、市(地区)审查档案并根据安置政策确定安置去向
7、将军转干部档案分发到县(区)
8、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并下达安置任务
9、对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行安置并按 时发出报到通知
10、对报到的军转干部、家属进行关系接转 。
11、对当年度的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百度百科-退伍军人安置办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天津军转干看不看档案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