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晋升级别规定

 2024-12-16 07:18:01  阅读 917  评论 0

摘要:新公务员法对职级晋升的规定如下: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新公务员法对职级晋升的规定如下: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务员法晋升级别规定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导读考公务员的大家都知道,公务员是有等级之分的,不同等级的公务员从事不同的工作,履行不同的责任,当然也可以通过所领导的职务或者职级进行晋升,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公务员等级划分及各等级晋升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公务员等级划分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二级 至 四级

省部级正职四级 至 八级

省部级副职六级 至 十级

厅局级正职八级 至 十三级

厅局级副职十级 至 十五级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 至 十八级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 至 二十级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 至 二十二级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 至 二十四级

科员十八级 至 二十六级

办事员十九级 至 二十七级

公务员各等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应当在职级职数内逐级晋升,晋升职级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以上就是公务员等级划分及各等级晋升条件的相关内容,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等级越高,责任越大,晋升难度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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