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局是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接待、会务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的机构。起草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普法等工作;负责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拟订局机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安全保密、政务值守、信访、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电子政务、会务、督查、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调控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拟订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批并核查粮食收购资格;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
(三)法规监督科。
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对全市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财务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国家有关财税、金融、会计政策;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粮油收购资金供应;指导粮食财务挂账管理和消化、以及企业改革有关财务工作。
(五)仓储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仓储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粮油产业化发展;开展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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