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策略

 2024-12-17 19:03:01  阅读 402  评论 0

摘要: 导语: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怎样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策略  一是把握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

 导语: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怎样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策略

 一是把握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革,与国际社会日益融为一体。我们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要使社会管理的理念、水平和方式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一致,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因此,需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改变传统思维,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近年来,很多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引入新的概念、思维和方法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现实问题,起到了疏导矛盾、精细管理、提升服务的良好效果。实践证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才能使社会管理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需要。

怎样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策略

 二是把握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好城乡居民的不同需求。当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50%,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地域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差异明显,广大农村在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方面与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差异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城乡居民的需求不同。这种情况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实施差异化管理方式。湖北恩施州就根据全州农村山多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采取 中心户 自治模式和 十户联防 机制,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提高了群众的自治能力。

 三是把握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在西方,关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争论到今天为止也没有画上句号,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都很有市场。然而,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却是在 强国家―弱社会 二元结构下展开的,政府动员和组织大量的社会资源开展经济社会建设。这种 强国家―弱社会 的二元结构在推动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公民社会发育滞后、社会管理僵化、社会参与不足、政府压力过大等突出问题,政府 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情 ,使得社会管理与经济快速发展不协调,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客观现实需要。

怎样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策略

 (一)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主体作用。

 健全法规政策,加快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定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政策,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进一步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团结社会成员、规范社会秩序和发展公益服务的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管体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加强自治能力建设。

 (二)夯实治理基础,创新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

 加强乡镇(街道)治理,厘清乡镇(街道)与村(社区)的权责边界,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试点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探索推进街道职能转变和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目录。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健全村(居)民自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践,强化村级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定加强社区协商民主的意见,健全村(居)民协商议事制度和社区对话机制。建好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积极探索社区治理的新路径,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结合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建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和领域。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发展农村社区服务。

 (三)发展社会服务,逐步提升惠及全民的社会服务水平。

 重点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专项社会服务。试点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制度,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和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100%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发展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构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政策,发展社会救助、禁毒戒毒等专项社会工作服务。探索专业社工带领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快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志愿者招募、培训,引导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和关爱特殊人群等方面志愿服务。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健全慈善捐助减免税制度,试点慈善信托,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四)推进应急治理,切实增强社会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

 整合民政、卫生、交通、地震、气象等部门力量,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相互协同的应急治理体制,完善社会应急动员和灾难预警、应急响应、损害评估等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提升防灾救灾减灾综合治理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治理,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和医学救援工作。密切关注国际国内传染病疫情形势,深化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推进社会风险应急治理,建立社会舆情研判和重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做好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解决地方政府性债务等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治理行业性、区域性社会风险。

 (五)创新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促进代际和睦、夫妻和谐、兄弟相亲、朋友相近,发挥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 微循环 作用。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拓宽社会协商渠道,引导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和基层群众就社会治理开展双向和多向民主协商,探索建立广泛参与、多元多层的社会协商机制,在协商中聚合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识,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注入新活力。适应经济新形态,排查分析劳资关系、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社会矛盾,找准深化改革、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平衡点,完善调解、仲裁、行政栽决和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重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活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加快网上信访信息新平台的综合运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探索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构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衔接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

 (六)强化公共安全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树立总体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切实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系统设计,完善机制衔接、强化整体防范,统筹推进 六张网 一体化建设,加快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既严密措施、严格管理,严防发生重特大案事件和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又改进方式、科学管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整治黑拐枪、盗抢骗和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顽症,严厉打击暴恐犯罪,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引导网站、网民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互联网基础管理,提升依法治网能力,推进网络社会治理。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强化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第三方参与监管的服务机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六打六治 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行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细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深化食品药品改革,强化法治秩序,创新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健全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无忧、用药放心。

为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要求规定:

1、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3、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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