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12-18 08:15:02  阅读 233  评论 0

摘要: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越秀区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是直属于广州市越秀区分局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包括规划研究、规划咨询和协助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共2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和2008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具备上述专业方面的技术职称或拥有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限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4、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或非广州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的,其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接上门递交、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期间除外)。

(三)广州越秀区规划分局办公室(广州市农林下路7号7楼,邮编510080)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越秀区信息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市越秀区规划研究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网上报名的提供电子文件)及提供主要规划设计成果介绍资料。Gaoxiaojob,属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学习成绩单和学校推荐就业表复印件。应聘者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2.准考证发放: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请通过资格审核者到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领取准考证。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考试办法

各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由区规划分局统一组织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

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至4:30,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50%)和岗位知识(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行政管理、法律基础、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内容,岗位知识包括城市规划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等相关内容,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4.笔试后,按招考职位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缺考及考试零分者除外。

笔试成绩于11月7日(星期五)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二)体检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的情况,按照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职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广东省教育厅真实有效学历鉴定证明者,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替补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公告的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87601660、87602821

越秀区规划分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中心政府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4名。政府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按合同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雇员4名,详见《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7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1月17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1月25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本人《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版报送至邮箱(1948679340@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1.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10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个人简历(需上传相片)。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线上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22年2月,具体时间和媒介以我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必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遵守有关防控要求,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刘先生、彭**,联系电话:020-82116427、020-82113966,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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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 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16名。

其中,青少年宫专职教师6名,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工作人员5名,体育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名,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非在职,且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具有国(境)外学历及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社会人员”指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9:00起——2023年2月14日17:00止。

逾期不接受报名。

2.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

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

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4)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有关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1:5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笔试。

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2)资格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

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

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

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中“相关通知”栏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网上报名技术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直属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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