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
教务
管理
管理
1
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
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面向宁波大市
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
文秘
管理
1
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
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面向宁波大市
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0574-87122161,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yl658t@126.com,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
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865055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审判工作提供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使用、计算机硬件维护、网络管理和代理书记员、速录员等审判保障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速录(仅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年龄18至30周岁(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代书记员 3 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立档、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辅助工作 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宁波市 男性1名,从事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辅助工作;其余2名代书记员性别不限。具备良好的司法速录技能,并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法律工作范围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从事法律工作”的答复确定)。
文化建设促进员 2 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推广 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浙江省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限篮球、网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类运动项目,同一运动项目限招1名,篮球运动项目限招男性)。对于2010、201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体育特长生要求大学在读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比赛(含全国大学生联赛),并获过省级比赛前三名或比赛前八名,如系集体项目需担任主力;非2010、201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要求近三年内有参加省级及以上体工队经历。
备注:“从事法律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是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等。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时间:
1、1月14日0时—11月16日16时。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时间:
1、1月17日0时—11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4.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
1、1月19日0时—11月19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再次报名
时间:
1、1月21日0时——11月21日11时。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11月21日完成。
6.缴费确认
时间:
1、1月22日0时—11月23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考试考务费标准:报考代书记员岗位12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40元/人。
7.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1、1月24日0时—11月24日2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8.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详尽完整。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填报不详尽、不完整而未通过初审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9.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
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速录考试(仅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速录考试
时间:2011年11月25日。
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人员,须参加速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宁波人才网相关公告。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速录测试。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录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进入笔试。速录测试成绩于次日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2.笔试
时间:
1、2月4日。
笔试科目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代书记员岗位需通过速录考试)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11年12月13日前,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笔试后,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人员,按照速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分数,并根据折算后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14日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资格复审
时间:
1、2月15日9时——12月15日17时。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专业)的报考人员中,其中报考代书记员岗位的,按照折算后的分数,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4.面试
时间:
1、2月17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绩
报考代书记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速录成绩的40%、笔试成绩的2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报考文化建设促进员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12月21日登陆宁波人才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法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48046
联系人:张鑫、陈跃宁联系电话:8789923587848102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83867514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局直属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63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面试比例、体检标准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21至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其中1月23日毕业生洽谈会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下午3:00)。
2、报名地点和****详见附件,其中1月23日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第19 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摊位)。市卫生局联系电话为:0574--87363579。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推荐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于2008年1月23日(上午8:30—下午3:00)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第19 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摊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该专业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含职业道德及相关法规要求)和英语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上午8 :30—11 :3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报考职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于2月下旬在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按招聘单位分步骤进行。各招聘单位面试工作具体安排请注意宁波卫生网上的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宁波卫生网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见附件),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应届毕业生)考核方法。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
在宁波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宁波卫生网(www.nbws.gov.cn)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届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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