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找。
1.具备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管理和日常监管事务处理能力;
2.具备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能力;

3.具备辨别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的能力;
4.具备维护和应用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的能力;
5.具备评估和防控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危险性的能力;
6.掌握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应用能力.
一是 明确“ 社区矫正 监护人”性质定位。社区矫正监护人要求及规范有哪些,“社区矫正监护人”是指愿意协助司法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改造的人,性质上属于社会志愿者,不同于民法中 法定监护人 和指定监护人。具体职责是协助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思想教育、帮困解难等事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或者公安派出所反馈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重大事件即时报告。 二是 细化“社区矫正监护人”选择条件。社区矫正监护人要求及规范有哪些,选择社区矫正监护人的条件包括:对矫正对象情况熟悉的亲属、朋友、老师、单位领导等;对矫正对象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约束力,矫正对象比较信服;品性良好,道德高尚,热心助人,有时间、有能力、有意愿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三是 规范“社区矫正监护人”确认程序。基层司法所通过首次谈话、走访考察等方式,在详细调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重点掌握矫正对象“听谁话、服谁管”,与矫正对象、监护人协商后共同确认,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明确司法所与矫正监护人双方职责,并将责任书报检察机关备案。对矫正监护人出现不适合继续履行承诺责任时,及时根据情况变更。 四是 加强对“社区矫正监护人”沟通指导。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定期核查监督,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管控动态,重点监督监护人监督纠正帮教措施是否落实、监护人职责是否履行、脱管漏管现象是否存在等。对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监护人提出的建议、 申诉 ,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答疑解惑,必要时由社区矫正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监护人进行预约访谈。 目前,社区矫正人员在监护人的选择上基本以父母,但实践情况表明,很多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父母管教,选择父母做监护人没能收到实际效果,所以要更换监护人
法律主观: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 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对于人民 法院 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 法律常识 、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第十五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哪些规定”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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