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计划
1.县级职成教育中心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区、市)建设一所标准较高,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成教育中心,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的重要基地。已经省政府验收的7个职教中心(榆次、介休、平遥、昔阳、祁县、太谷、寿阳)要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校园占地达到1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未经省政府验收的4个职教中心(和顺、左权、灵石、榆社)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校园占地50亩,建筑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在建设用地、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支持县级职成教育中心的建设,在3年内达到规定标准,高质量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平遥、昔阳力争进入国家重点扶持建设的县级职教中心。政府要在中心的统筹协调上下功夫,把本县区域内各类培训机构都整合在职成教育中心。职成教中心要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为一体,使其成为当地中等职业教育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再就业培训的主要阵地。
2.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市级示范职业学校。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建设3所国家级示范、8所省级示范和若干所市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及1所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力争有2所中等职业学校进入1000所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市本级要重点建设好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2所高标准的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

开展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示范学校建设执行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验收标准(占地面积100亩以上,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现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昔阳、榆次、介休、灵石、和顺、左权、祁县、寿阳)到2010年,都要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平遥职中、太谷职中、晋中卫校到2010年要建成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年招生1500人,在校生4500人的高标准、大规模、现代化的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标准。昔阳、介休、榆次、灵石也要力争达到国家级示范标准,形成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梯队。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要提升办学水平,到2010年建成省级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市政府在北部新城区建设2所高标准现代化的中等职业学校(含1所市级示范性中等技工学校),达到省级重点标准。
市、县(区)每年要建设两所省级示范农广校,全面提升农村远程教育培训能力。
3.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2-3个服务当地、资源共享、符合标准的骨干示范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全市力争建成5个省级实训基地,15个省级示范专业(点)和30个市级示范专业(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市级综合实训基地。形成一批设备先进并能发挥辐射作用的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
4.职业学校师资素质提高计划。3年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从目前的70%提高到80%左右,“双师型”教师从目前的15%提高到30%左右;努力培养省级学科带头人10名,骨干教师2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0名,骨干教师50名。
实行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解决职业学校编制不足,文化课专业课师资结构不合理,“双师型”师资短缺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普通中专、普通高中学校编制标准,我市的职业高中学校按1:
1、0师生比例配备教师,并按学生总数的1-3%计附加编制(待国家省制定新的编制标准后,执行统一编制标准)。各县(区、市)要按照职业高中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后的实际学生数配足教师。在配备教师时首先要考虑增加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编制,各职业学校要按4:6的比例配备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职业学校可空出10%—20%的编制,根据专业教学急需,面向社会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工资待遇由同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予以解决。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职业学校要制订培训计划,对富余的文化课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全市每年组织100名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组织300名专业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建立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各县(区、市)各职业学校都要做出规划,确保专业教师每年有两个月时间到企业实践,并形成制度。
(四)实施工程
1.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认真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适应我市调整经济结构、发展优势产业的需要,办好晋中技校以及企业办的技工学校,加快煤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以及现代化服务业等领域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十一五”期间培养技能型人才5万人,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要积极开展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认真制订本行业企业职工培训计划,与职业院校加强合作与沟通,依托职业院校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并要积极主动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便利。
2.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继续强化“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及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基地,特别是县级职成教育中心要主动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任务,县级职教中心每年自主培训的人数应不少于5000人,劳动力转移培训不少于2000人。全市通过职业院校及各类培训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培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5万人。
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队伍建设。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专职干部和教师要按当地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予以配齐。“十一五”期间每县要建成2-5所高标准的成初中建制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学校以短期培训为主,重点进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和初中学生分流就业指导。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一名村干部、一名医生、一名文化骨干、一名科技教育带头人。
3.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
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要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学习型单位的创建活动。每县建成3个企业、3个乡镇、3个机关、10所中小学、50个家庭学习型单位示范点。全市60%乡镇、60%社区、60%的机关成为学习型单位,30%的家庭成为学习型家庭。
提高人口受教育年限和继续教育水平。15周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达11年以上。每县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达到10%左右,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劳动力总数的25%以上,各类技术骨干占劳动力总数的35%以上。为20%以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转移培训。企业职工年岗位培训率达45%以上,县级再就业培训率达75%以上,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40%。
4.科教兴县兴乡工程
认真实施省政府《关于科教兴县兴乡工程的推进意见》,到2010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和90%以上的县(区、市)分别达到科教兴县兴乡的标准。市政府每年统一组织工程的实施与验收,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
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提高扫盲教育,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农科教基地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本县(区、市)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成人教育经费,确保扫盲教育和成人教育经费不低于教育经费实际支出2%的比例,以推进科教兴县兴乡工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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