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地区教师编制考试时间

 2024-12-20 09:33:01  阅读 994  评论 0

摘要:江苏各地区教师编制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7、8月份,由于江苏教师编制考试不进行统考,所以各地区考试时间不固定。一、招聘组织形式及时间南京、常州、苏州、镇江、泰州、淮安、扬州地区教师招聘实行统考。其中南京、常州、泰州是全市统考,苏州、镇江、淮安、扬州则是部分(县)

江苏各地区教师编制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7、8月份,由于江苏教师编制考试不进行统考,所以各地区考试时间不固定。

一、招聘组织形式及时间

南京、常州、苏州、镇江、泰州、淮安、扬州地区教师招聘实行统考。其中南京、常州、泰州是全市统考,苏州、镇江、淮安、扬州则是部分(县)区实行统考。

江苏各地区教师编制考试时间

无锡和徐州教师招聘则改为了非统考模式,由各区(县)自行组织教师招聘。而江苏其他地区则一直是非统考模式。

招聘组织形式的不同也影响着很多人的选择空间,比如实行统考的地区,如果不允许兼报多个地方,那就只能从中选择一个,考生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相对较大。而非统考地区,因为由下辖区县自行组织,只要笔试时间不冲突,考生则可以同时报考多个地区。

二、教师招聘启动时间

由于招聘组织形式不同等原因,各地教师招聘启动的时间也是千差万别。

以春节为界线,整体来看,南京、苏州、常州、淮安、泰州等地的教师招聘统考公告一般在春节前对外发布。

无锡、徐州、宿迁、盐城、连云港、扬州、镇江、南通等地大多县区的教招公告发布时间则相对较晚,主要集中在上半年。不过其中也有少数地区,如无锡江阴、南通如皋等地教师公告发布时间则也在春节前。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工匠”称号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技能测试)。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资格复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方式

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1.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技能测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在本专业领域的实际技能操作水平。

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A01-A20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A21-A24岗位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1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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