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奖金

 2024-12-20 20:09:01  阅读 316  评论 0

摘要:法律主观:国家公务员奖励基本标准: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取得成绩的,应当给予奖励;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在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二等功

法律主观:

国家公务员奖励基本标准: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取得成绩的,应当给予奖励;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应当给予三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巨大贡献,在本系统中有一定影响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可以给予二等功;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全市或者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其他显著事迹的,可以给予一等功;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获得晋升职务工资等级奖励或一次性奖金。奖品或资金标准:奖励一般不超过我年基本工资的5%;三等功一般不超过我年基本工资的10%;二等功一般不超过我年基本工资的20%;一等功一般不超过我年基本工资的30%;荣誉称号一般不超过我年基本工资的40%。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执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国家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奖金标准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授奖当月基本乘以12个月计算。在紧急情况下,给予适当的奖品或奖金标准。

公务员奖金

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有哪几个种类?

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效原则:奖励应该以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根据公务员的工作目标达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以绩效为主要依据确定奖励。

2、公正性原则:奖励应该公正、公平,选人用人必须遵守程序规定,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激励原则:奖励应该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力和责任意识,使其在工作中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4、鼓励性原则:奖励应该具有鼓励性,可以采用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等多种形式,也可以通过晋升、评优等方式进行。既可以给予个人奖励,也可以给予集体奖励,共同激励公务员队伍的发展壮大。

5、规范性原则:奖励应该遵循制度规定,按照工作绩效和贡献多少等客观因素进行评价,避免出现随意性或人为干预的情况,保证奖励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分为五个种类:

(1)嘉奖;

(2)记三等功;

(3)记二等功;

(4)记一等功;

(5)授予荣誉称号。除对受奖励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予以表彰外,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还应当给予一次性奖金或者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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