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书该如何填写?

 2024-12-21 06:45:01  阅读 412  评论 0

摘要:关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 一、项目名称关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二、受理部门上海市卢湾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执业监督科地址:重庆南路182号B103室 联系电话:53828461联系地址:周二、周四 上午8:30—11:30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

一、项目名称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

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书该如何填写?

二、受理部门

上海市卢湾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执业监督科

地址:重庆南路182号B103室 联系电话:53828461

联系地址:周二、周四 上午8:30—11:30

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

  2、市政府1997年第39号令(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

四、受理主体

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五、批准条件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审批程序

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受理登记-->审核-->(付费)-->申请人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1、法律依据:沪财综(1999)8号 沪价行(1999)251号 《关于同意收取医疗机构评审费的复函》

  2、收费名称:变更登记评审费(属于评审范围的科室发生变更以及新增科室)

  3、标准数额:职能科室每个50元;临床、医技及其他业务科室按二级科室收费每个200元

  4、缴费方法:现金

八、审批时限

自收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九、告知办法

书面告知

十、监督投诉

卢湾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电话:63849896

卢湾区卫生局监督电话:633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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