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的内容比较繁杂,不仅有各种考试科目,而且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考试内容,所以不同的考试职位就有不同的考试成绩以及其计算方式。了解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可以对考试内容有更好的把握。所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分方法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分方法。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所以分别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而且笔试有不同的考试科目,所以笔试成绩需要综合各考试科目的成绩才能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出来之后,就可以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也就是说面试成绩并不是考生的最终成绩,在面试考试全部结束之后的2至3天左右会公布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的名单,这个名单的决定因素并不是面试成绩,而是包括笔试和面试在内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比来计算:

1、没有专业科目:综合成绩=(行测成绩×0.55+申论成绩×0.45)×0.5+面试成绩×0.5。
2、公安机关职位:综合成绩=(行测成绩×0.40+申论成绩×0.30+专业科目的成绩×0.3)×0.5+面试分数×0.5。
3、除开公安机关职位的其他有专业科目的:综合成绩=(行测验成绩×0.55+申论成绩×0.45)×0.4+专业科目成绩×0.2+面试成绩×0.4。
4、乡镇或街道公务员: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5+面试成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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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笔试成绩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
1、不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笔试加分。
2、加试专业科目的,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25%+《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 +《专业科目》成绩×20%+笔试加分。
省考是“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简称。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编制隶属于各省。省考的范畴也包括北京等四个直辖市、内蒙古等五个自治区以及广州、深圳等个别地市组织的市考。
笔试时间各省情况不同,大部分省份是在每年4月中下旬参加省考联考,也有部分省市单独命题组织考试,如北京、上海是在每年年底,江苏是在3月份。
公务员(Civil servants),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21日发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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