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案需要离职证明吗

 2024-12-21 14:24:01  阅读 324  评论 0

摘要:法律分析:不需要,人才中心需要留存的是调档函和回执,去哪个单位工作是本人自由,只要本人和新单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替人才中心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人才中心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只要求程序合法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法律分析:不需要,人才中心需要留存的是调档函和回执,去哪个单位工作是本人自由,只要本人和新单位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替人才中心承担了相关的责任,人才中心是不管这些的。他们只要求程序合法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调档案需要离职证明吗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新公司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入职没有离职证明,应该到前用人单位申请开具。

离职证明办理如下:

1、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您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

2、离职证明可以和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

办理员工入职流程如下: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

9、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没有离职证明,是会影响入职新公司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上一家公司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如果该公司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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