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时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2024-12-21 22:15:01  阅读 473  评论 0

摘要:综合计时的工作时间,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的。但是其平均日的工作时间和平均周的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

综合计时的工作时间,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的。但是其平均日的工作时间和平均周的工作时间,应当与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

计时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一定要以法规为准绳,以档案记载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准确核定。那么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一定要以法规为准绳,以档案记载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准确核定。那么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

1、参加工作时间,按劳动者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者主要来源的时间起算,但先参军的,自入伍之日起算。

2、参加工作时间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3、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4、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5、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1、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的如何认定

《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1992年7月23日)前招收的,以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2、关于下乡知识青年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 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档案中须有审批材料或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劳人干局〔1983〕14号)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4、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参加工作时间从何算起”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参加工作时间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

责任编辑:周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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