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的原理和方法论知识点归纳总结
2019-08-15 09:41:58
文/崔涵

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
1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原理
原理内容:
(1)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和活动,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
①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的活动,突出表现为我们通常说的“想”;
②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们在认识的指导下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做”;
③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所具有的精神状态,即通常所说的决心、意志、干劲等。
(2)客观规律、客观条件始终制约着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3)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还受到一系列主观因素的制约。
方法论: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要尊重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同时还要端正主观动机,做到正确地、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
2现象与本质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现象和本质。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总要表现为现象。
方法论:
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只有认识了本质,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现象,也才能指导实践。这要求我们要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1)区别:
①含义不同: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②程度和水平不同: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比感性认识更正确、更可靠、更深刻;
③作用不同:理性认识能比感性认识更好地指导实践。
(2)联系: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
方法论: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大胆实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占有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又要善于思考,对占有的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4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依赖于实践,实践对认识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认识也影响实践,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不科学的理论则会把实践引向歧途。
方法论: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思想僵化。
5认识总是发展原理
原理内容:
任何一个具体的认识只是对整个世界一个层次,一个方面,一个发展阶段上的认识,而世界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人们应当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地深化认识,扩展认识,把认识向前推移。
方法论:
应当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深化认识、扩展认识、把认识向前推移。
6认识的根本任务原理
原理内容:
认识的根本任务是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能透过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是因为:
①从现象与本质、规律的区别来说,认识了现象不等于认识了本质和规律;
②从认识的程度、水平来说,认识需要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③从认识的作用来看,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方法论: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透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如下:
一、辩证唯物论:
1、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1)物质决定意识。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方法论:重视意识的作用,重视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的意识,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客观规律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1)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这要求我们遵循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
(2)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发挥主观动能性,认识和利用规律,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
(3)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二、唯物辩证法:
1、两个总特征:联系、发展
(1)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孤立的观点。(每一点对应各自具体的方法论)
(2)发展的实质: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发展具有普遍性。方法论: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反对静止的观点。
2、本质和核心: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即对立统一
(2)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对立性。(两方面的辩证关系)
3、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1)矛盾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点论、两分法,反对一点论。
(2)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反对千篇一律、一刀切。
(3)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1、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的观点。
2、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2)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对实践活动期阻碍作用。
3、认识发展的根本规律: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1、现象和本质
唯物辩证法指出: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2、内容和形式
唯物辩证法指出: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的一对范畴。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事物总是具有一定的内容和形式。
3、原因和结果
唯物辩证法指出: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4、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指出: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客观事物有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一对范畴。可能性指事物包含的种种可能的发展趋势,现实性指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即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
5、偶然性和必然性
唯物辩证法指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事物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趋势是必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或可能以多种多样的不同方式出现的趋势是偶然性。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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