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辞职流程应是怎样的

 2024-12-22 02:54:01  阅读 952  评论 0

摘要:1、先提出书面申请,三十日内审批。2、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3、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1、先提出书面申请,三十日内审批。

2、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3、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流程应是怎样的

4、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在试用期辞职准确的说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但取消录用资格后较难再考上公务员,因为有档案记录,且不同省份有一些重考的限制。

一、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定。

取消录用后,个人档案里会装进个人申请和取消录用批复等有关材料,假如日后又考上了其他单位公务员,政审时会作为重要参考。

二、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三、试用期申请取消录用后,都必须到公务员局备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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